| 出版时间:2008年06月 |
冷战终结后,亚太多边安全合作机制的构建进程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亚太地区大国和东盟参与亚太多边安全合作机制建设的动机、构想及其实践仍然是影响机制构建的重要变量。目前,亚太多边安全合作机制构建的前景尚不明朗。但中国的有效参与有助于加速这一进程。
After the Cold War,great progress has been achieved during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multilateral security cooperation regime in Asia-Pacific. The motives,plans and practice of big powers in Asia-Pacific and the ASEAN will deeply affect and shape the security regime building process in the future. The prospect of the multilateral security cooperation regime building is ambiguous,while China’s participation can contribute to accelerating the security regime building process.
冷战终结以来,亚太地区一直是全球最具有经济活力的地区,和平和发展仍然是亚太地区的主要潮流。亚太地区安全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平等、多元、开放、互利的地区合作局面正在形成,多边安全对话与合作逐步深化[1]。但与此同时,地区内也存在着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2]:近年来,美国在亚太地区重组和强化军事存在,强化既有的军事同盟,加速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日本调整军事安全政策,加快向政治大国迈进的步伐;亚太国家面临的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威胁依然严峻,走私、海盗、贩毒、洗钱等跨国犯罪日益猖獗。总体上看,在和平与发展的基本态势下,对地区安全形势产生消极影响的复杂因素仍在持续增加。
亚太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对地区内多边安全合作机制的发展、各方参与多边安全机制建设的态度及多边安全合作和机制建设的走向产生了直接影响。
一 亚太多边安全合作机制发展现状
在亚太多边安全合作发展进程中,机制建设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亚太多边安全合作的层次日益丰富,已经出现了一轨、二轨和所谓一轨半等多个安全合作层次空间上并存、互动的局面
亚太区域内由不同层次的多种安全合作对话机制构成的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且在一些领域内,形成了从非正式、非官方的层次,即所谓的第二轨道(Track II)逐渐向官方层次的第一轨道(Track I)迈进的态势。
目前,在亚太地区形成了三种主要的安全合作对话机制。
首先是以东盟地区论坛(ARF)为主的第一轨道。论坛的核心机制是每年7月召开的年度外交部长会议和每年5月召开的高官会议(SOM),在没有常设机构如秘书处的情况下,由东盟地区论坛的轮值主席国来组织年度论坛会议,主席国在其一年任内协调所有第一轨道外交活动。而时间上先于外长会议的高官会议则通过先期讨论为外长会议提供主要的议题和议程。自1995年决定在高官会议和外长会议间设立工作组和会间会以来,第一轨道机制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鲜明的官方色彩是第一轨道机制的重要特征。
其次是以1993年在吉隆坡正式成立的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为主的第二轨道机制。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的主要功能是为亚太国家和地区提供一个建立信任及安全合作的架构。为学者、官员(以私人名义参加)讨论共同关心的政治安全问题创设平台。基于所涉及内容的广泛性,CSCAP坚持包容性原则,鼓励区域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个人参与,并组织了不同的工作小组[3]来讨论如何应对区域所面临的安全挑战。围绕着广泛的政治和安全议题,向不同的政府间组织提供政策性建议,召开一系列区域性国际性会议以及开展其他合作活动,交流与政治安全合作相关信息,交流经验,发行并分发理事单位的出版物品。此外,东盟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所作为该地区另一个主要的第二轨道机制,在讨论地区安全相关事务进程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第一轨道和第二轨道之间互动日益频繁,两者之间的界限也因为政府官员同时参与两个轨道外交的进程而不再分明[4]。两个轨道之间的交流互动经由ARF主席国的活动而逐渐机制化[5]。
最后,在第一和第二轨道互动进程中,还逐渐形成了一轨半机制。这主要包括香格里拉对话和东北亚安全合作对话。这类机制参与者众多,身份复杂。包括来自防务和情治系统的政府高官、官方智库和民间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所讨论的议题内容广泛,涉及地区安全合作中的诸多重大现实问题,为官方和学者开展有效的交流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一轨半机制的存在,既有助于克服第一轨道不便于涉及敏感性问题的缺陷,又有助于避免流于第二轨道的缺乏实效[6]。
此外,部分过去主要涉及经济合作的亚太多边合作机制,如APEC、“10+3”等,在继续关注经济问题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安全领域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过去仅有安全机制才能发挥的职能。
2.多种安全合作对话机制的并存互动和功能上的相互补充,在丰富亚太多边安全合作形式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亚太安全合作机制化进程。多边安全合作的内容更加深入务实,功能性合作领域大为增加
近年来,各国已经不再满足于安全对话,而是更为强调具体的可操作的合作。例如在反恐问题上,通过多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