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1月 |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影响力。因此,客观评价大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督促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大意义。本研究在“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研究框架基础上,对中国国有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管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了综合评价,从中把握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阶段性特征。
第一节 样本特征
国有企业100强的样本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12年中国企业500强”榜单为基础,按照营业收入依次选取前100家企业。由于军工企业、依靠财政拨款和政策性银行融资的企业具有特殊性,国有企业的样本中剔除该两类企业。调整后的100家国有企业涉及31个行业,中央企业71家,国有金融企业11家,其他国有企业18家,样本规模大、行业分布广,符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一 企业规模巨大
2011年,国有企业100强的平均营业收入[1]为2167.1亿元,其中,3家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57家企业(58.2%)的营业收入在1000~10000亿元;25家企业(25.5%)的营业收入在500~1000亿元;13家企业(13.3%)的营业收入低于500亿元(见表1-1)。
表1-1 国有企业100强营业收入分布
二 行业涵盖范围广
2011年国有企业100强业务广泛,共涵盖31个行业。具体来看,跨多个行业(即混业)的国有企业占比最大,共有18家。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建筑业企业分别有12家和11家。造纸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10个行业均有2家企业;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一般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均有1家(见图1-1)。
图1-1 国有企业100强行业分布
三 中央企业比重最高
将企业性质按照中央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进一步细分,国有企业100强中,中央企业共有71家,国有金融企业共11家,其他国有企业共18家(见图1-2)。
图1-2 国有企业100强企业性质构成
四 总部所在地以北京居多
国有企业100强总部位于北京的数量(63家)最多,其次为上海(10家)和广东(7家)。总部位于天津(4家)、香港(3家)、黑龙江(2家)、湖北(2家)、四川(2家)依次减少,位于吉林、浙江等七个省份的国有企业分别有1家(见图1-3)。
图1-3 国有企业100强地区分布
第二节 评价结果
中国国有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处于追赶阶段,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40.9分。国有企业100强具体得分和排名如表1-2所示。
表1-2 国有企业1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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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有企业100强社会责任发展阶段性特征
一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40.9分,整体处于追赶水平
2012年,中国国有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40.9分,整体处于追赶者水平。分别有3家、21家、30家、19家和27家企业处于领先者、追赶者、起步者和旁观者阶段(见图1-4)。
图1-4 国有企业100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发展阶段
二 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于其他国有企业
国有100强企业中,中央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及其他国有企业分别有71家、11家和18家。中央企业平均得分为45.5分,高于国有金融企业(39.5分)和其他国有企业(23.6分),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于其他国有企业[2](见图1-5)。
图1-5 国有企业100强各性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
三 地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增速最快
2010年以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整体呈持续上升趋势,与2011年相比,地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年度增幅最大(11.7分),中央企业其次(1.2分),国有金融企业最后(0.6分)(见表1-3)。
表1-3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年度变化(2010/2011/2012)
四 规模过万亿元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领先
以营业收入计,2012年国有企业100强企业平均规模为2167.1亿元。综合来看,营业收入位于10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3.1%,信息披露水平领先,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为74.1分;营业收入在1000~10000亿元、500亿~100亿元及500亿元以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依次为44.2分、32.6分及36.5分(见表1-4)。[3]
表1-4 不同规模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
五 责任管理仍落后于责任实践,市场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优于环境责任
2012年国有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由责任管理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