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一 吉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大力实施了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截至2012年末,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8%,已经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实缴税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65.2%,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78.9%。
但是,客观地说,吉林省的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相当差距,主要表现为整体实力不强,企业素质不高,基础比较薄弱,也就是说,吉林省与发达省份的差距,主要在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滞后。因此,新一届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上任伊始,就决定把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进吉林省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并于2013年初召开了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对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实现“三个翻一番”,即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值和市场主体数量分别比2012年翻一番。确定了推进全民创业工程、招商引资工程、素质提升工程、集群发展工程和市场培育工程五个方面的发展任务(以下简称“五大工程”),制定出台了包括10个方面、40条具体政策的《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抓好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和《意见》的贯彻落实
2013年上半年,全省在贯彻落实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和《意见》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一是传达会议精神。2013年2月底由省政府主管领导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就贯彻全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和《意见》做了具体部署。二是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将2013~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下达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纳入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三是出台了《意见》的操作办法。依据各部门职能,对《意见》的40项条款确定了41个落实部门,各牵头部门负责逐条制定操作办法,经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机构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执行。四是各地制定了《意见》实施细则。长春、吉林市等市(州)分别制定了翔实的细则,同时设立或增加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五是制定了民营经济“五大工程”实施方案。把“五大工程”具体化,明确了每一个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实施载体,形成了以省直部门为组织协调主体,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具体实施主体的落实体系。
(二)突出做好“五大工程”的实施工作
1.全民创业工程
一是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召开了全省创业工程推进大会,启动创业者结对帮扶和带薪创业实习试点。由省工信厅组织选聘1000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作为创业导师,与1500名创业者结成对子,对创业者给予帮扶指导,各地借鉴省里的做法选聘了万名创业导师结对指导万名创业者。二是为全民创业提供融资服务。省工信厅联合省银监局组织召开银企保合作贷款签约大会,签订银企保合作贷款项目4173个,贷款协议金额300.5亿元,到2013年7月末落实贷款99%。截至2013年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达到4891亿元,同比增长16.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6个百分点。三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目前,省平台与17家窗口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带动500余家社会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四是强化政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全省工商系统大力推行先照后证的做法,上半年受益企业达到9573户。大力推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工商业务零收费、市场准入零障碍的“三零”服务,受益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超过9万户,节约费用3054.21万元。成功开通了“工商验资E线通”综合信息平台,为企业节约开支亿元以上。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仅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额度就达到4000万元。
2.招商引资工程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开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与中央企业洽谈重大项目、赴香港开展经贸交流合作活动、“工业项目洽谈”活动以及加强与国内知名民营企业的洽谈对接等一系列工作推动,2013年上半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实现34.09亿美元,同比增长16.99%;实际利用域外资金实现2203.64亿元,同比增长26.5%。
3.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推进集成创新。重点是围绕筹集建成创新大厦,建立开放的、资源共享的科技和信息交流平台,推动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