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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作者:张丽娜 张鑫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发展战略。城镇化过程中必然涉及农村人口、土地等要素的空间调整与转化,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对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土地流转在二者之间起着关键性的桥梁作用。本报告对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进行了总结,并对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最后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和农民问题,主要是围绕着农村劳动力和土地利用效率产生的问题。城镇化的本质就是农民进城,就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和城镇的过程,不管转移到城市还是城镇,只要由在农村从事农业转变为在城市和城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均可谓之城镇化。城镇化过程是农村人口、土地等要素向城市转移、转化的过程。一方面表现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农村人口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农民与土地之间关系的变化,是土地资源的重新调整与合理配置过程。因此,必须通过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解决农村人口转移带来的土地资源利用低效率以及土地资源长久闲置的问题,逐渐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

    一 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势头强劲,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土地流转面积约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5%,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超过270多万户。吉林省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流转始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完成之后,经过全省上下多年的努力,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对土地流转的引导、管理和各项服务的广泛开展,农户的流转土地行为得到了规范,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呈现出流转地域逐渐扩展、形式日趋多样、主体日趋多元、数量逐年稳步增长、效果逐步显现的主要特点和良好态势。

    (一)土地流转面积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

    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009年为39万公顷,2010年达到了41.2万公顷,2011年达到43.1万公顷。从调研的几个市县的情况看,2012年柳河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47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5%,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9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6%,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1%。截至2013年8月末,九台市共流转土地面积2.9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5.5%;榆树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3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9%。

    (二)流转主体多元化发展

    从近三年的统计数据及调研情况看,目前吉林省农村土地流转以农户为主逐步向农村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发展。截至2012年末,九台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672家,其中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土地托管合作社15家,土地信托合作社5家,种植业合作社642家,农机合作社268家。全市新认定的家庭农场有40家,种植大户400家。截至2013年8月末,榆树市各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达到2826个,各类合作社的总资产近25亿元,入社成员达到8万人,带动农户近12万户,培养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18个。全市初步具备家庭农场雏形的准家庭农场达到2172家,其中种植业2023个、养殖业113个、种养结合36个。延边州通过家庭农场形势,形成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全州专业农场总数达到451家,专业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5719公顷,其中,流转农民土地30718公顷,占专业农场总规模的86%。2011年199家专业农场中有98%实现了赢利,共实现净利润1.07亿元,平均每个专业农场赢利约54万元。

    (三)土地流转形式日趋多样

    过去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是指农用地在农户间的转包。近几年形成了以转包为主转让、租赁、入股、互换、抵押、委托代耕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形式。吉林省部分县(市、区)积极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开辟了一条农村土地经营权质押融资新渠道。此外,吉林省部分地区还尝试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相应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并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出让获得的部分收益返回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和新村、乡镇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长春宽城区兰家镇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目前占地17.2公顷的增减挂钩点居民回迁房主体建设全部完工,具备了回迁入住条件。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的平洋村现有6个自然屯的537户村民全部迁入新建的5万平方米农民新型社区,建设用地置换和宅基地复耕后所获得的收入,为农民支付入住后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等一些相应的费用,为农民融入城市提供相应的支撑。

    (四)农民的参与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增强

    近年来,由于各地加快了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吉林省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