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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对策研究

    作者:李怀玉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摘要:

    加快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创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形势下,河南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引导和转移就业服务,加强跟踪服务和就业指导,提高转移就业创业的稳定性。

    Abstract:

    To accelerate new urbanization and promote the transfer of rural labor to non-agricultural sectors and urban aresa is an important strategic decision made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the State Council based on the overall modernization of China,it is also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in order to break the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s well as promote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Under the current circumstances,Henan should strengthen the guidance and transfer of rural labor employment servives,strengthen employment guidance and tracking services,improve the stability employment and enterprising.

    河南是人力资源大省,也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大省,其城镇化水平远低于全国水平,这已成为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由农村向城镇转移,既是提高河南城镇化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而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是实现农民变市民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支撑。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中,努力创造更多适合农民的就业岗位,创造好的就业机会,既是提高居民收入、扩大内需、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快河南产业集聚和第三产业发展、满足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用工需求、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互动,增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 河南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基本情况

    2012年底,河南省总人口约1.05亿,其中常住人口9406万,农村人口6234万,估算农村富余劳动力约3200万。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264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510万人,占57%;省外输出1130万人(包括境外就业7万人),占43%;还有6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进一步转移开发。[1]

    (一)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构成

    (1)性别构成。男性多于女性,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中,男女比例为1.3∶1。[2]

    (2)年龄构成。以中青年为主力军,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占转移总人数的88%,其中30岁以下的占49%。

    (3)素质构成。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偏低,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39%。

    (4)技能构成。总体技能水平较低,河南省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有近1300万未参加过相应的技能培训。

    (二)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的地域分布

    转移区域分布以县城为主。目前省内转移就业的1510万人中,52%在本县域内就地就近就业,48%跨市县转移就业。2012年当年新增的105万农村富余劳动力,有80%以上在省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其中,产业集聚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阵地,在吸纳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强。2012年,全省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达到299.18万人,同比增长16.4%,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的51.5%。另外,省外就业的1130万人中,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其中长三角350万人,珠三角350万人,京津地区200万人,东南沿海100万人,中西部地区100多万人。[3]

    (三)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行业分布

    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趋势主要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转移行业以第二产业为主。2012年,河南省转移就业的105万农村劳动力中,有67.8%转移就业到第二产业,主要从事行业仍以建筑业、制造业为主,其中从事建筑业的人数增长较快,同比增长2.9%;有30.2%转移到服务业就业,同比增长6.0%,主要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等生活服务业。[4]

    (四)转移就业的求职方式

    河南省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以自发输出为主,靠“血缘、人缘、地缘”(亲戚带亲戚、朋友带朋友)实现转移就业的约占70%,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有组织输出实现就业的人数约占20%,通过政府劳务输出部门组织就业的不足10%。

    (五)转移后的就业稳定状况

    受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大等诸多因素影响,目前农民工普遍存在着就业不稳定、就业质量不高等问题。据2012年调查数据显示,农村转移从业人员中,主要以中短期和灵活就业为主,没有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8.3%,雇用时间在两年以下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约为50%。焦作市68.4%的外出务工人员务工时间为6~12个月,12个月以上的为31.6%;许昌市的调查结果也显示,45.6%的农民工已更换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只占42.3%。就业场所多为无固定单位,在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的占比较低,以平顶山为例,在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的所占比例仅分别为6.9%、4.2%,无固定单位的农业转移劳动力占78.8%。[5]

    二 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障碍

    (一)转移就业难度日趋增大

    一是经济下行加大了就业工作压力。受国内国外经济趋缓影响,2013年1~9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同比增长缓慢,仅达到1%,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同比分别下降0.5%和3.3%,经济增长的放缓影响了就业增长。二是结构性失业现象叠加。河南省钢铁、煤炭和电解铝等传统支柱产业企业改革重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部分行业持续低迷及产能过剩造成的结构性失业和转型性失业以及选择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