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成果。然而从实际分析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态势仍没有根本改观,分配差距悬殊和分配不公仍然是一系列社会矛盾的焦点。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中,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面临着新的现实困境和隐忧,造成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根本原因是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改革的制度共识,加上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行业垄断与不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等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等。要想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加快各项制度改革特别是加快政府体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提供制度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均等的保障。
In the process of promoting new urbanization,the income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Henan to achieve rapid growth,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enjoy the tangible benefits of the reform to a certain extent.However,from a practical perspective,expand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of the situation has not changed,the distribution gap and unfair distribution is still the focus of a serie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Especially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Henan narrow faces new plight and worry,the cause of continuous widening of income gap is the lack of institutional consensus top-level design and overall reform,plus two structure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system monopoly and unfair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environment is not reasonabl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etc..To resolve this problem,we must speed up the reform of the systemespecially to speed up the government reform,through system innovation as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to provide a fair,equitable system reduced rights,equal opportunity guarantee.
当前,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选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新型城镇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城镇人口比例的增加、城市面积的扩张,更重要的是要注重改善民生,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关注居民收入分配的状况,解决过大的分配差距问题。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本,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也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及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能否顺利推进和实现。近年来,河南经济高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均实现了快速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收入分配领域长期形成的差距悬殊格局和突出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而且已经成为影响全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稳定和谐的最重要的问题,今后改革的重点是要加快遏制并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切好新型城镇化利益分配的蛋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分配,使河南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 城镇化进程中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
进入21世纪以来,河南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城乡居民收入分配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也发生了剧烈变化,尤其随着全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速,全省城乡居民收入也得到了较快提高。
(一)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2000年,河南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766.26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1985.82元;12年后,即2012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到20442.6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24.94元,分别增长了4.29倍、3.79倍(见图1)。收入的快速增长不断改善着河南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人民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改革所带来的成果。2012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变化,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都成为居民收入的主渠道。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666元,比上年增长13.51%,占可支配收入的66.84%;经营净收入为2545元,比上年增长12.41%;财产性收入为334元,转移性收入为535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78%、8.4%。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89.36元,比上年增加465.59元,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为39.73%,近四成,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一半;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为3973.43元,比上年增加9.06%,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135.49元和426.6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3%和15.0%。
图1 进入21世纪以来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趋势
(二)居民收入增长略高于国民经济收入增长
当前河南正处于加速完成工业化、城镇化历史任务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城镇化的目的是造福人民群众,不断改善群众生活。河南的城镇化率已由2000年的23.2%提高到2012年的47.4%。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和结构变化情况如何?居民收入是否实现同步或者高于经济增长?这是城镇化推进中需要关注的问题。由于现有的统计资料没有提供河南省全部居民的收入总量数据,为分析居民收入总量在国民经济收入中所占份额的变化情况,我们利用2005~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省城镇居民人口数和农村居民人口数进行粗略估算,计算出全省全部居民收入总量,进而计算出居民收入占GDP的总量,分析其占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并为下面计算城乡居民收入总量在全体居民收入中的比例,分析居民收入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分配的变化情况作数据准备。全部居民收入计算公式为:全省全部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人口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口数)。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2005~2012年河南省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变化
从表1中可以看到,2005~2012年,河南居民收入由4539.72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3711.62亿元,增长了3.02倍;同期国民收入由10587.42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29599.31亿元,增长了2.80倍,居民收入增长略快于GDP增长。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在近8年来,出现微幅上涨趋势,2005~2010年,基本保持在42%左右,2011年、2012年出现较显著的增长,占比分别达到44.17%、46.29%。说明河南省高度重视民生的改善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采取的一系列增加居民收入的措施正在显现成效。
(三)城镇居民收入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占比情况分析
根据表1计算的2005~2012年全省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