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的职责之一。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成为考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试金石。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多,转移就业难度大,对公共就业服务需求迫切。因此,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就业服务能力,成为稳定河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当务之需,也是承载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石所在。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 is one of the duties of the government. In the process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rural labor’s employment services become the litmus test of government’s public service functions. Henan province is abundant in rural labor force,employment is difficult,and has urgent demand for the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 Therefore,improving the public employment service system,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employment services,become the foundation of bearing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公共就业服务是政府为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以帮扶重点就业人群为重点,面向全体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是政府履行公共事务应承担的责任之一。河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省,1.05亿人口中,农村人口约6234万,农村富余劳动力约3200万,转移就业的任务和压力十分巨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就业,对加快推进河南新型城镇化、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支撑,具有十分迫切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区(县)以上级别人才交流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小额担保贷款服务中心、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创业培训中心等各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705家(含合署办公、独立管理机构135家);其中有省直属机构6家(含合署办公、独立管理机构3家),占机构总数的0.85%;各省辖市直属机构100家(含合署办公、独立管理机构19家),占机构总数的14.19%;区(县)级机构599家(含合署办公、独立管理机构113家),占机构总数的84.96%。全省705家区(县)以上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占地总面积约48.8万平方米,其中服务场所面积24.0万平方米,平均每家机构总面积为692.10平方米,服务场所面积为339.88平方米。
在全省705所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中,有95家机构拥有独立网站,占总机构数的13.48%,省直属机构、省辖市直属机构、区(县)级机构分别为3家、33家、59家,分别占拥有独立网站机构总数的3.16%、34.73%和62.11%;有22家机构实现省级联网,使用统一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占机构总数的3.12%;有80家机构实现全市联网、有36家机构实现全区(县)联网,分别占机构总数的11.35%和5.11%;有87家机构使用本机构独立的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占机构总数的12.34%,有87家机构使用单机版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占机构总数的12.34%。全省有16个省辖市、87个县(市、区)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中服务对象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有388家,占机构总数的55.04%;服务对象涉及登记失业人员的有416家,占机构总数的59.01%;服务对象涉及就业困难人员的有396家,占机构总数的56.17%;服务对象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有246家,占机构总数的34.89%;服务对象涉及返乡农民工等其他人员的有20家,占机构总数的2.84%。
(二)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目前,全省共建立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147个,覆盖面87.88%,建筑总面积19.7万平方米;行政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11659个,覆盖面23.57%。在106个县(市、区)中实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垂直管理,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6.67%。全省乡镇以下基层公共服务所、站共有工作人员14593人,其中在编人员9882人,约占68%,编外聘用人员4711人,约占32%。全省90%以上的乡镇(街道)服务所主要开展了公共就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等三项业务,80%以上的服务所除上述三项业务外还开展了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创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等业务,63%的服务所除上述六项业务外,还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争议调解等业务,初步实现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经办、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等公共服务的一站式办理。
2008年,河南省争取中央投资在上蔡县、固始县、尉氏县、孟州市4县(市)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建设,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1640万元;2010~2012年,又累计投资3.19亿元,在35个县(市、区)建立了35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40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筑面积约17.64万平方米,改善了基层特别是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条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情况
2012年年底,河南省共有183所技工学校,1134所民办培训机构;有158所就业训练中心,其中有139家在县市;有261家“雨露计划”定点培训机构,其中41家省级基地,78所市级基地,142所县级基地;有“阳光工程”定点培训机构438家,其中3家省直基地,60%以上是县级基地;有920所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