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也是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全国同步推进,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河南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亟待解决。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system,optimizing the structure of income distribution,is the urgent need to accelerate transformation of the mod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and also the basic act of maintaining social equity,justice,harmony and stabilit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from 1978,Henan province has seen a steady rise in the income of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and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life. Bu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field of income distribution also need to be solved.
一 河南省收入分配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根据现代化建设和全省的客观实际,对建立健全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初次分配的市场调节机制基本形成,再分配的政府调节机制基本建立,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从宏观层面看,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呈上升趋势
1.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开始上升
根据收入法生产总值构成数据,2012年河南省GDP达到29599.31亿元,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企业、居民劳动报酬所得占GDP份额分别为15.65%、34.23%、50.12%(见图1)。其中,居民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自2008年起一改持续下降态势转而上升,由2007年的41.08%上升至2012年的50.12%,增长9.04个百分点;政府所得占比有小幅增长,企业所得占比则较2007年下降11.19个百分点。
图1 1978~2012年河南省政府、企业、居民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例
2.再分配体制逐步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对困难群体的帮扶作用增强
再分配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渐健全,覆盖多数弱势群体和社会边缘群体。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加强税种对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调节。河南社会保障在逐步完善过程中惠及更多困难群体,先后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中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为主的救助体系基本涵盖了城乡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体及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边缘群体,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权利,提高其基本生活水平。此外,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等针对特殊群体基本权利和需求的鼓励政策更加完善,在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再分配对居民收入的调节力度进一步加大。过去5年,全省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分别为8.58%、16.13%,尤其是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在人均现金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上升,成为调节城乡差距的积极因素。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收入困难群体转移支付力度加大。河南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2年全省企业人均退休费达1660多元,比2007年增长近1倍;新医改中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调高到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最高支付限额都已提高到15万元;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社会救助标准逐步提高,如城乡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由2007年的78元、31元提高到180元、87元,分别增长了130%、180%。
(二)从微观层面来看,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1.城乡居民工资收入增长较快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河南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成为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积极因素。201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7524.94元,分别是2007年末的1.78倍、1.95倍,年均分别增长12.22%、14.33%,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实际增长8.66%、10.0%;其中工资性收入约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7%,年均增长8.61%,成为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约为40%,年均增长14.72%,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持续上升。河南省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多数年份达到两位数增长,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7958元,是2007年的1.81倍,年均增长12.64%。
图2 2005~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
表1 2005~2012年河南省城乡收入情况
2.城乡收入相对差别有所缩小
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同时,城乡收入相对差距也在缩小。特别是近几年,全省劳动力价格不断提高、农产品持续丰收及农民土地利用收益提高,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特别是2010年以来,河南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均保持两位数以上,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缩小。表1数据显示,2012年年底,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72倍,较2007年底收窄0.26个百分点;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城乡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