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
2013年,中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民众的安全感有所提升。但是,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仍然处于高位运行态势,在有些方面甚至有所加剧,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尚未从根本上消解。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其他一些积极因素的影响,从2014年开始,我国刑事犯罪总量的增幅有望得到控制;贪污贿赂类犯罪、渎职类犯罪、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与散布谣言有关的犯罪等会有所遏制;极端暴力类犯罪、与互联网有关的特定犯罪、间谍情报类犯罪以及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等仍然可能持续高发。
The general social environment in China in 2013 was stable and the general public’s feelings of safety had increased. However,the crime situation was still grim,certain types of crimes that severely impact public security still had high levels of occurrence and in certain areas might have even intensified,and certain unstable factors in society remained unresolved. With the further establishment of“the rule of law in China”,the enhancement of the judicial reform,and the impacts of certain other positive factors,it is expected that the rate of increase of total number of crimes in 2014 will start to be restrained;crimes such as bribery and corruption,dereliction of duty,sexual offences committed against minors,and spread of rumors will be deterred. However,the occurrence of crimes relating to violent extremism,the Internet,espionage and intelligence gathering,and violent terrorism may continue to be at high levels.
一 2013年犯罪总体形势
2013年,中国社会治安总体形势稳定,民众的安全感较2012年有所提升,但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在总体上仍然处于高位运行态势,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依旧存在,在有些方面甚至有所加剧。概括而言,严重威胁民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恐怖主义犯罪有所抬头,相关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犯罪狠化”现象加剧,灭门惨案、爆炸案件和纵火案件多发。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明显呈现上升趋势,网络造谣、网络诈骗和网络敲诈成为网络犯罪的三个主要类型。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反贪污贿赂犯罪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该类犯罪继续高发,涉及数额触目惊心;因渎职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依然多发。毒品犯罪形势不仅没有良好改观,并呈现出微量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食品医药、农资仍然是犯罪高发领域;洗钱犯罪形势依然严峻。这些现象表明,“法治中国”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齐心协力,稳步而积极地推进。
二 2013年主要犯罪类型形势分析
(一)恐怖主义犯罪
在国际恐怖活动处于活跃上升期的现阶段,恐怖主义犯罪依然是威胁中国民众人身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因素。2013年4月23日,新疆喀什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致使民警、社区工作人员15人死亡,2人受伤。6月26日,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再次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造成24人遇害,21名民警和群众受伤。10月28日,发生天安门恐怖袭击事件。乌斯曼·艾山及其母亲、妻子3人驾车快速行驶冲撞游人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后撞向金水桥护栏,点燃车内汽油致车辆起火燃烧,车内3人当场死亡。12月15日,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萨依巴格乡发生一起多名暴徒持刀砍杀及投掷爆炸装置事件,造成2名民警死亡。12月30日,新疆莎车县公安局遭9名恐怖分子投掷爆炸装置袭击,警方现场缴获爆炸装置25枚、自制砍刀9把等作案工具。
2013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特别是以此来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刑事案件屡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相关各方造成了重大损失。2月21日,深航ZH9786合肥—深圳航班起飞后,合肥机场收到匿名电话称机上有爆炸物,迫使该航班备降南昌进行排查。根据公开的消息,2013年5月15日至18日短短四天之内,全国连续发生6起编造虚假爆炸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事件,造成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共22架次航班返航、备降或延迟起飞,给民航企业和广大乘客造成了重大损失[1]。为打击此类犯罪,公安部于5月21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上述“诈弹”行为应当严格按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不得“以行代刑”,以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予以降格处理。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以及卫学臣、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等案例),强调应加大对该类犯罪的刑事惩处力度,进一步遏制以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来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的行为[2]。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公布了张琬奇、潘君、熊毅等三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期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3]。
(二)严重暴力犯罪
“犯罪狠化”是当下社会管理中值得警惕的一个现象。尽管公安部门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着严打高压态势,但是一些极端的个案仍然在不断冲破社会公众的心理底线。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3年全国发生了一系列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分别是,甘肃安定区符川镇长丰村新窑沟村民张明全案、江苏省东海县林鹏飞案、连云港东海县驼峰乡南榴村杨某案、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朱马店镇马店村朱敬四案、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古坪村余金龙案、河北省泊头市泊彩濠庭小区赵某案、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朱家庄2组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城区案、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郑鲁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红河乡文沟村麻永东案、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案、江苏省常熟梅里镇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