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
自2011年省政府颁发《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以来,全省各地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服务,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一个新亮点。但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和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改进提高。
一 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主要成果及特点
一是土地流转稳步推进,起步良好。2012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56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的10%,流转面积和占比是2007年的5倍。调研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各地程度不同地存在统计不全及漏报的现象,因而估计全省土地流转比例可能大于10%。
二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开始向有序化方向发展。各地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农民相互委托代耕、租赁、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一些市县制定土地流转实施办法,建立工作程序,健全合同管理、纠纷调处等制度,使流转工作逐步规范化。如旬阳县土地流转已全面完成从口头合同向书面合同转换,合同的随意性和单方面毁约的现象逐步减少。一些地方设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整合涉农项目,向适度规模和现代农业园区倾斜,加强了土地流转纠纷的处理。特别是通过一些中介机构牵线搭桥、提供信息,使土地流转更加公平与便捷。
三是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涌现,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随着土地流转的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加快,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园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渐成为农村产业的主导力量。榆林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家,带动农户37万户,联系生产基地371万亩。榆阳区岔河则鸿鑫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农户手中一次流转土地3000亩,利用机械化生产设备发展粮食生产,加上种草和养殖业每亩地剔除投入净收入千元以上。平利县长安镇已流转土地16510亩,占到全镇耕地的48%,培育100亩以上的产业大户67户,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茶饮龙头企业7户,全镇茶饮业基地已达到87个板块2万亩,形成了308国道沿线“两山一川十里万亩”独特景观,被命名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杨凌区流转土地3.5万亩,有本香集团、秦川牛业、台湾美庭等龙头企业纷纷落户园区建设基地,使园区成为科技聚集与创新的平台,基本形成“核心示范、周边带动、广泛辐射”的现代农业示范格局。这些企业也为农民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加上出外务工,使流转农户实现了“一份土地、两份收入”。
四是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土地流转模式,为进一步发展积累了经验。“杨凌模式”:该区在所辖36个行政村建立了民间性质的土地中介机构,称为“土地银行”,专门负责村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包括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协调等。“高陵模式”即以实施农村产权改革为重点,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流转价格指导和调整机制,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试行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解除了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平利模式”:通过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抓手”;宣传引导,促使农户“愿放手”;政策激励,支持大户“敢接手”;保障就业,促使双方“能联手”;规范程序,监管服务“不松手”,一县一业蓬勃发展。“定边模式”:立足本县土地多、土地资源好、粮食单产高的特点,紧抓粮食生产不放手,催生了一批家庭农场和职业农民。
二 土地流转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陕西省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全国及先进省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首先是土地流转速度还不够快。2012年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平均水平是21.7%,上海、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均已达到40%以上,陕西省排位相对靠后,大约在全国第20位。全省至今不少地方仍有撂荒地现象,这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极不相称。其次是地域、产业发展不平衡。全省各市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比例依次为:杨凌区44.2%,安康22.1%,榆林11.9%,渭南11.8%,西安11.3%,咸阳9.6%,汉中7.1%,、铜川5.5%,商洛5%,宝鸡4.4%,延安2.3%。从产业上分析,传统的粮食产区土地流转相对较快,而一些林果区流转比例较小,如渭北苹果、梨产区及秦岭北麓的猕猴桃产区,甚至随着市场的变化,有些转出去的又收了回来。再次是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还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