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
一 知识产权促进陕西政产学研合作具备有利条件
近年来,陕西省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政产学研合作创造了条件。日前,陕西省发布了《2012年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详细介绍了陕西省专利申请数量、企业商标注册数量、著作权登记增速、地理标志工作的进展情况。从提供的最新数据来看,陕西省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不断增加,为政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新支撑。此外,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为政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新经验
“十一五”以来,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始崛起,专利产品在企业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省专利产品产值突破1200亿元。“陕鼓”“陕汽”跻身中国驰名商标后,“陕鼓”商标评估价值从33亿元增长到98亿元,“陕汽”也成为全国“四大重卡”品牌之一,在国内外的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推进,使政产学研合作的法制环境有了新变化
2011年,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6.5万余人次,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近5000件,破获制假售假案件460起,查获各类盗版、假冒、伪劣商品105.8万件(套),涉案价值4.06亿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6件88人,起诉47件83人;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一审、二审案件317件,审结313件;西安海关2011年共查获涉嫌侵犯多个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品牌的商品11批次计6927件,案值69.7万元。
(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为政产学研合作创造了新条件
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标志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之间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制度的正式建立。在该议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未来五省部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创新驱动发展,促进陕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陕西省列为西部唯一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省份,在推动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10月新修订的《陕西省专利条例》为改进陕西省专利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依据。
(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为优化政产学研合作服务环境奠定了新基础
目前,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达到19家,从业人数超过500人,服务范围涉及专利代理、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托管和法律顾问等。专利中介组织代理申请的专利案件占到全省总申请量的85%以上,已经成为个人及企事业单位获得知识产权服务的主要渠道。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近年来,陕西省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组建知识产权服务小分队和知识产权讲师团、开通知识产权服务直通车,完善了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破解陕西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2011年,全省17家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协议约2亿元,实际到账金额1.17亿元。2012年全省有62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实现了质押融资,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已达10.11亿元,涉及电子、医药、机械、农业、影视文化等8个领域,覆盖了全省的9个市区。
健全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陕西省以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水平为目标,在宝鸡市、西安高新区等4个市(区)设立了“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累计培训、服务个人及企事业单位3000人次。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深入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服务,提供专利检索4000余项,受到用户欢迎。
二 知识产权促进陕西政产学研合作面临的
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适应政产学研合作的发展需要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强是制约陕西省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因素。这一方面表现在省内新兴产业领域的商标注册量较少,另一方面表现在省内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数量偏少。以节能环保领域的LED产业为例,陕西省的“中为光电”“新华联合”等数十家企业虽然形成了技术集成、要素集约、产业集群的LED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了创新资源要素聚集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该产业的核心专利少,现有发明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