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2月 |
2013年,陕西贯彻党的十八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精神,将“三个陕西”作为引领和指导陕西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社会建设成就卓著,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为“三个陕西”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一 2013年陕西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收入是民生的核心问题。2013年,陕西继续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机制。在初次收入分配的改革中,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依据2013年度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限为19%,下限为6%。按照相关规定,普通职工如不涨薪,经营管理层也不得涨薪。最低工资收入调整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陕西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1150元/月、1050元/月、950元/月、870元/月,与前一次最低工资的1000~790元/月标准相比,提高了150~80元,保障了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2013年,依据《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开展农民工工资案件专查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察常态化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措施的有力执行,保障了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60元,同比增加1557元,名义增长10%,居全国第16位,增速居全国第10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6175元,同比增加716元,名义增长13.1%,居全国第23位,增速居全国第12位;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1%,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同时,城乡居民收入结构的不断优化、工资性收入的稳步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成为居民增收新亮点。据统计,前三季度陕西省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19.6%,在四项收入中处于领涨第一位。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比也均有所提高,其中,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陕西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全省城乡居民消费也同步增长。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180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06元,增长14.3%;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均呈增长态势。其中,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快速增加,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增长迅猛,增速居八大类消费之首。
(二)财政保障民生力度持续加强,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政府追求的目标。为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13年,陕西省在财政收入继续增长的情况下,优化财政支持结构,将新增财力的80%投向民生领域。上半年,加大了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等的支持力度,统计数据显示,1~6月份,全省财政支出1726.83亿元,民生支出合计完成1382.23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0.04%,比上年同期增长13.26%,其中教育和社会保障的支出量最大。统筹城乡发展是破解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2013年,陕西在教育、医疗、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全面推进服务均等化,各地城乡一体化试点不断积累经验。移民搬迁管理更加精细化,将入住率纳入考核体系,多方筹措资金,城镇人口规模大幅增加,城镇化安置率较上年提高了2个多百分点;同步配套产业,为搬迁户增收奠定基础,把移民搬迁同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确保了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2013年,陕西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初步建立起农民进城落户的政策体系,保证进城新市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农民进城落户得到积极响应,1~7月份,全省共有72.37万名农村居民办理进城落户手续成为新市民,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41%,至此,陕西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累计达到358万人。
(三)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益普惠的教育体系逐渐形成
公益普惠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学前教育方面,在城乡幼儿园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的基础上,加强幼教人才队伍建设,2013年陕西省首次招收400名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上学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