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河南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探索与建议

    作者:王海云 武宝山 乔慧茹 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摘要:

    近年来,河南积极探索坚持严格规范管理与教育指导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体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通过努力探索,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将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为民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Henan actively explore new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mode which adhere both strictly regulate the management and educational guidance services,disposal combined with counseling,reflects“management,law enforcement and service trinity”.Through efforts to explore,Henan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success on promoting service-oriented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and this will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promoting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standardizing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actions and promoting law enforcement for people in next step,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一种遵行“严格规范管理与教育指导服务并重”理念的行政执法模式,是对传统行政执法模式的重大突破和重大改革,从根本上了体现了服务宗旨,符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契合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定。201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并确定在全省启动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2013年,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为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之一。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以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切入点,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对重点推进内容进行了部署。经过探索与实践,全省各级政府与行政执法部门遵循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执法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河南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背景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旨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已势在必行。尤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十八届三中全会也着重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些都证明了国家层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心,也更加证明了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创新执法理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

    自200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党的十八大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强化法律实施的客观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意味着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国80%以上的法律是由行政机关直接贯彻执行的,行政执法是否规范、是否遵循法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重要。因此,法律实施问题就成为社会各个层面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当前,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爬坡过坎、攻坚转型关键时期,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的实施也更加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规范的法制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就成为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五)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

    行政执法是政府作用于社会和公众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的活动,但从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情况看,在具体行政执法实践中仍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目的不端和滥用执法权力等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有时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这影响和制约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进程。如果对此类行为不予以纠正,不仅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也会降低行政执法效果,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服务型行政执法正是将法律法规付诸实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