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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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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反腐的法治化研究

    作者:马欣 出版时间:2014年03月
    摘要:

    网络反腐是反腐利器。但是,由于人们的法治意识不强,网络反腐运行的法律体系和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网民在进行网络反腐时违反道德精神甚至是违法的行为时常发生。建议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作为体制内反腐的稳定组成部分,以最大限度发挥网络反腐的积极效应,避免其副作用和消极社会影响。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becomes a new form of anti-corruption,but because of the people’s legal awareness is not high enough,the legal system and supporting mechanisms of network anti-corruption is still imperfect,even immoral and illegal behavior often occur when users carry up anti-corruption in network.Therefore,we should put the network anti-corruption into the orbit of the rule of law,take it as a system of anti-corruption stable component,and exert its positive effect to maximum,avoid the side effects and negative social influence.

    2013年伊始,一件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的网络反腐事件轰动全国,引起社会舆论广泛的关注。此次事件起源于微博爆料,后来被称为“房妹”事件。虽然名字为“房妹”,但是事件的主要被举报人却是“房妹”之父——郑州市某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某。翟某在担任房管局局长时,利用职权倒卖数百套经济适用房,一家4口每人均有两个户口,坐拥29套房产。从2012年12月26日首次爆料开始,到2013年1月6日被证实涉嫌违法违纪的翟某遭刑事拘留,短短的十几天时间,事件的发展一波三折,不断升级发酵。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各大媒体、报纸、网络持续跟踪报道,并发表评论;数千万网民积极参与,留言发表看法,助推事件发展,一时之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成为2013年度“表哥”“表叔”“房叔”等系列网络反腐事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在整个事件当中,网络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主力。

    中央纪委十七届第七次全会指出,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2013年9月2日,定位于“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主阵地”的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该网站“网络举报”功能在多个功能中尤为受到公众关注。可以看出,正是由于网络反腐的显著效应,中央对网络在反腐倡廉中发挥的积极意义已经开始关注。

    一 网络反腐的重要性分析

    反腐败必须依靠群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网络无疑是发挥群众积极性,支持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载体。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反腐取得了一些很好的效果,可以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有的腐败分子通过揭露,很快被处理、查处。通过网络反对腐败是当前反腐倡廉的一个新兴的平台和载体”。[2]

    (一)扩大民主监督的新途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5.9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分布于不同年龄层次、社会层次。[3]网络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数亿网民不论什么样的身份,轻松就拥有了网络话语权,再加上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发展,广大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意识和监督行为的不断增强,使得网络背后隐藏着一双双群众雪亮的眼睛,构成了对官员监督的“天网”。在网络反腐中,网民通过网络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及时对现实生活中官员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展开披露、质疑和监督,通过网络反腐的磁场效应能够迅速聚合广泛的群众关注并参与监督,继而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在网络舆论的重压之下,使得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投入审查处理当中,促使案件解决的进程加快,网络监督成效显著。如“微笑表哥”杨某因在交通事故现场“微笑”遭受舆论质疑,其多块知名奢侈手表也被网友揭露而遭调查至最终落马,这与网民坚持不懈地围观、追问和监督不无关系。据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以来,举报网站统计的网络举报数量呈现明显上升之势。2013年9月2日至10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统计的网络举报数量达2.48万多件,平均每天超过800件。[4]可以说,网络反腐借助网络平台扩大了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很大程度上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落实。

    (二)廉政文化宣传和警示的新阵地

    1.网络作为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在廉政文化宣传和警示方面拥有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

    网络综合了诸多传统媒体的优势,也摒弃它们存在的缺陷,使其在信息传播中具有即时方便、数量宏大、受众面广、功能强大,传递内容立体直观、生动形象等特点,为廉政文化宣传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天地。网络上的廉政文化宣传在内容上可以汇集世界各地、古今中外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信息及优秀成果,克服以往廉政文化宣传内容乏味的缺陷;在形式上可以是文字、广告、视频或者动漫,图文并茂、视听兼具,弥补传统廉政文化宣传形式单一的不足。网络改变了以往廉政文化宣传呆板、枯燥、说教的面貌,正在变得灵活、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