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截至2007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已达13326亿美元,再次创出历史新高,而且还呈继续增加的趋势,这使得持有外汇储备资产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变得更为高昂,因而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使用渠道和方式显得尤为迫切。外汇储备在满足防范金融风险、稳定汇率所需要的流动性后,应该追求增值和投资收益,着眼于提升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国家的战略意图。新加坡在外汇储备管理方面具有成功的经验,本文首先对新加坡利用外汇储备的模式做一简要分析,然后探讨我国外汇储备的利用模式,最后指出利用外汇储备对外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 新加坡利用外汇储备的模式分析
(一)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是法定的外汇储备管理机构
根据1970年颁布的《金融管理局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1971年依法成立)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管理官方外汇储备。1981年之前,MAS主要围绕汇率政策来管理外汇储备。其后,随着外汇储备日渐充裕,新加坡政府决定将外汇储备进行分档管理:一部分继续由金融管理局直接管理,目的在于满足汇率管理流动性的需要;另一部分则投资于长期外汇资产,目标是追求更高的收益。
为了实现两者的分离,根据《公司法》,新加坡在1981年5月设立了专门管理外汇储备投资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简称GIC)。其目标,一是提高新加坡政府外汇储备的收益;二是提高外汇储备投资和运用的透明度及可监督性;三是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活动,获取重要的国际金融资讯;四是培养训练金融专业人才,提升新加坡金融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GIC下设三家子公司。一是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GIC最大的业务部门,投资领域包括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二是新加坡政府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是投资于新加坡之外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相关资产。三是新加坡政府特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管理着一个包括风险资本、私人证券基金在内的分散化全球投资组合。此外,该公司也有选择的对私人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第一家公司的经营目标主要满足盈利性目标,同时满足流动性要求,后两家公司的经营目标都是追求长期的投资回报。目前,GIC所管理的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大约占新加坡外汇储备总额的80%。
(二)部分外汇储备委托淡马锡海外投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内一直存在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即建立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目的是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淡马锡控股公司的成立早于GIC,它是1974年由新加坡财政部全资组建,接受政府的财政盈余(但不是外汇储备)进行投资的公司,它是工商业公司,而GIC是资产管理公司。淡马锡从3.54亿新元的初始资产,发展到1640亿新元的规模,新加坡政府并无任何追加投资。为了实现外汇储备满足国家发展目标和战略意图,20世纪90年代新加坡政府将部分外汇委托给淡马锡投资,淡马锡利用这些外汇储备和自有外汇在海外投资。
二 我国利用外汇储备方式的探讨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除了中央银行直接管理外汇储备以满足流动性需求之外,还有如下三种模式:一是成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实现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流动性;二是委托给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三是扶持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在发展壮大企业的同时减轻外汇储备压力。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新加坡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可以考虑综合利用如下模式。
(一)积极扶持外汇投资公司
尽管外汇投资公司入股黑石初战失利,但我们不可因噎废食,而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今后健康发展。今后应积极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公司的法律地位。
(二)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作用
我国一些金融机构在长期的对外合作交流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网络,我们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强它们“走出去”的金融业务。这些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参股国外金融机构,给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从而实现国家战略意图。这种运作模式客观上需要雄厚的资本金,因而有关部门应支持其增资扩股,可以参考汇金公司注资商业银行的模式,但笔者认为在新的结汇模式下,新股东应以拥有外汇的企业和个人为主。
一些具备实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