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年10月 |
一 前言
在经济学家看来,气候变化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外部性问题。因其影响范围广(全球性的)、时间跨度长,有人甚至认为气候变化是“人类所遭遇的最大的外部性问题”(Stern,2006)。最早系统地分析外部性问题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他认为市场中的微观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对第三方或社会造成损害(如环境污染),导致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使社会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因此,他认为应该对私人活动征收一种庇古税(Pigouvian taxes),或称修正性税收(Corrective taxes),促使私人生产或消费活动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一致。庇古理论使征税或补贴成为政府管制环境问题的一种政策工具,并且这一理论与各国普遍倡导的“污染者付费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简称PPP)相吻合,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青睐。然而,科斯(Coase,1960)对庇古税提出了质疑,他认为,通过清晰界定产权,包括污染的权利,并允许产权进行市场交易,能够更有效地解决外部性问题。科斯的理论为排放权交易奠定了思想基础,克罗克尔(Crocker,1966)和戴尔斯(Dales,1968)则将这种思想发展成一种新的政策工具,他们提出利用许可制度对污染物实行数量控制的政策措施。即:首先界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的合法权利,然后允许企业对这种权利自由买卖,以此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美国是最早对排放权交易理论进行政策实践的,1990年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确立了发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的许可证发放和交易制度。从1990~2007年,通过排放权交易,美国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了43%,这一目标的实现比预定计划提前了3年,成本也只有预算的1/4。可见,排放权交易不仅能够实现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预定环境目标,也是一种成本有效的政策工具,能够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自觉控制污染物排放。美国还将排放权交易引入到水污染控制、汽车尾气的铅排放控制等,英国、瑞典、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也相继在不同领域实践排放权交易制度,都取得了积极的政策效果。
套用马克思在论述货币时曾说到的: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这样一句名言,我们认为排放权交易天然不是温室气体,但温室气体天然适合排放权交易。排放权交易并不是为温室气体减排设计的,但温室气体减排却最适合进行排放权交易。以二氧化碳为例,二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气体,一经排放,便均匀地分布在大气中。二氧化碳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危害,只有当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大幅增加,在大气中不断累计,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才引起气候变化,进而影响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由此可见,第一,引起气候变化的唯一变量是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是总量,控制总量就可以减缓气候变化,可称之为“总量效应”。第二,气候变化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尽管对不同地区的影响程度会有所不同),并且造成这种影响的各种“源”和“汇”也是来自全球各地,任何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都会造成全球性影响,同理,任何地区的温室气体减排都会对减缓气候变化发挥同样的作用,这可称之为温室气体减排的“地域无差异性”。第三,气候变化是温室气体在大气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温室气体都有一个存留期,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尽管科学证明温室气体浓度达到一定水平时,其影响是加速的,人类越早采取行动越有利。但在短期内,比如说5年,由于温室气体的相对稳定性,何时减排没有差异,可称之为温室气体减排的短期“时间无差异性”。
由于“总量效应”,排放权交易比征税更适合作为温室气体减排的主要政策工具,因为在碳税政策下交税后就可以排放,使征税这种政策工具难以控制排放总量。由于“地域无差异性”,温室气体比其他任何污染控制更适合进行排放权交易。其他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减排,其影响是区域性的,只适合在某区域内交易。而温室气体减排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可以建立全球性的交易市场。由于“时间无差异性”,减排配额,或排放许可证,可以在某个时期内的不同时间点进行交易,甚至可以储蓄(Banking),从而可以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由此可见,“温室气体天然适合排放权交易”。
二 气候交易制度设计与京都灵活机制
(一)气候交易制度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效率与公平是任何制度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