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
社会企业在全球福利国家出现危机的背景下日益彰显出自身的优势和活力。它在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减少贫困、使边缘化群体走上自助自强、扩大公民参与、提升志愿精神、促进社区互助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企业把商业经营理念引入公益领域,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是公益组织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及促进可持续性。社会企业在回应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志愿失灵,改善传统福利服务的弊端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选择。我国社会企业在近几年逐渐发展起来,但水平参差不齐,面临诸多问题,也远未发挥出其应有功能。港台地区的社会企业发展与大陆有着相似的社会背景,发展相对大陆较早也更为成熟,可以提供更多的经验借鉴,也更具参考性。因此,本文着力探讨港台的社会企业发展实践及策略,以为大陆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 港台社会企业的发展实践
(一)香港社会企业的发展概况
香港的社会企业主要由扶贫委员会、社会福利署及民政事务总署推动。香港的社会企业于20世纪90年代出现,2001年是香港社会企业发展的分水岭。2001年前,部分专门服务残疾人士的社会服务机构,可谓香港社会企业的先驱,它们率先创办社会企业模式的业务,为身心障碍者提供培训和工作机会。[1]
香港的社会企业涵盖面广,分布在产品制作及销售、家居服务、清洁服务、餐饮服务、个人护理、商务支持、旅游及旅运等方面,大部分的社会企业注册为慈善团体。[2]2006年,共有48家非政府机构营办187个社会企业项目。截至2006年1月,约有1100人在社会企业部门工作。截至2008年5月,全港共有284家由社会服务团体开办的社会企业。[3]
香港社会企业的发展得到了学者、政府和业界的关注和支持。由于营运模式和法律形式的多元化,香港社会企业并无一致性定义。香港政府认为,社会企业(社企)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而言,社企是一盘生意,以达致某种社会目的,社企所得利润主要用作再投资于本身业务,以达到既定的社会目的,而非分派给股东。香港社会企业资源中心对香港社会企业的定义为:不是纯粹的企业,亦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及促进社区发展。它们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
香港社会企业大体被分为五类:①公司/中小企业模式。②附属单位模式。③社会合作社模式。④跳蚤模式。⑤合资模式。[4]社会企业资源中心把社会企业的目标归纳为以下几项(见表1)。
表1 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中国香港)
香港扶贫委员会认为社会企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①同时追求商业及社会目的。这是社会企业的特色。②从事商业或贸易活动。社会企业的基本特点,就是以企业运作的模式达致社会目的。这是社会企业与传统福利业务的区别。③非谋利性。社会企业的基本定位是达致社会目的,而非赚取最多利润。虽然不同的法律形式可让经营者在某种程度上分享收入,但利润所得应主要用于企业或社会。[5]
香港扶贫委员会在推动社会企业在香港的发展方面做了持续的努力和跟进工作。社会企业的正功能体现在:①融合社会和商业目的的营运模式能为弱势社群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②社会企业采用的业务方式,有助于逐步改变弱势社群的心态,而且能加强他们面对挑战及逆境的能力,使他们最终能自力更生。③非政府机构或社区组织通过经营社会企业赚取收入,并提供不断创新和切合社会需要的服务。④社会企业的数目愈多,社区网络和跨界别之间的合作便愈紧密。这类网络和合作有助于减少其他社会企业成立初期所面对的障碍,并有助于建立社会资本。[6]
(二)台湾社会企业的发展概况
相比香港,台湾的社会企业发展也很活跃。台湾的非营利团体长久以来一直从事赚取收入的活动,以辅助及配合其履行使命。20世纪90年代起,非营利团体进行赚取收入的活动急增,这些活动通常被统称为“社会企业化经营”。鉴于来自捐款、会费及投资回报的财政资助不断下降,非营利团体为求财政上可持续经营而从事社会企业化经营活动。这类活动近年在台湾蓬勃发展。
台湾并无“社会企业化经营”的公认定义,台湾当局亦没有提供官方定义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