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1月 |
2012年,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顺利且有重大突破。12月5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旨在形成在国际上可供推广的范例,并“配合这些计划、项目和活动的实施,随时推广有关经验”。“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意味着其对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具有“样本”意义,其经验对其他传统艺术也具有启示作用。[1]
当然,2012年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正视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不断反思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保护和发展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 保护情况
2012年,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实现了从“重申报”向“重传承”的转变,主要体现在名录体系的建设上,从国家到地方各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都把工作重点放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上。
(一)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情况
2012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做了微调,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名录体系。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经认定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158种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他现存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相继被纳入到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2012年10月26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录公示,共有112位传统戏剧类项目传承人进入公示名录;12月21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正式公布,共111位传统戏剧类项目传承人入选名录。传统戏剧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变动情况如下:增加了一位山东柳子戏的中青年旦角演员迟皓文。取消了的两位分别是:人称“闽剧皇后”的胡奇明(70岁)和有“花腔女高音”之称的锡剧名家梅兰珍(85岁),两位老人都在2012年辞世。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传统戏剧类项目传承人较前三批有较大变化,虽然入选的传承人中仍然以戏剧演员为主,但一些戏剧作曲家、演奏家明显受到重视,被选入名录之中。如昆曲作曲家、著名笛师王大元,昆剧衲谱大家周雪华,莆仙戏作曲家谢宝燊,蒲州梆子作曲家康希圣,京剧金牌作曲朱绍玉,京剧鼓王王玉璞,京胡演奏大师李祖铭等都进入了名录。这些人都是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传承人,将他们认定为国家级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传统戏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加深入细致、更注重传统戏剧自身内部传承规律的体现。
此外,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传统戏剧类项目的传承人年龄跨度大,传承梯队日趋合理。有耄耋、古稀之年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如章宗义(即六龄童,89岁)、翁双杰(85岁)、罗家宝(83岁)等;也有已入至境的中流砥柱,如吴亚玲、许荷英等;还有渐入佳境的“70后”徽剧新秀王丹红。但也反映出传承人保护情况不容乐观。国务院公布的前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1488名,目前已去世100余位。据统计,首批226人中60岁以上(不包括60岁)的约占91%,第二批551人中60岁以上的约占71%,第三批711人中60岁以上的约占78%。其中,在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传统戏剧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198位,其中60岁以下的仅有19人。[2]在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传统戏剧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111位,但60岁以下的传承人也仅有27位。
2012年,各地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与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建设步伐相对放缓,河北、广西、广东、湖南、新疆、浙江等六省、自治区公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前一批次的扩展项目名录中包含传统戏剧项目(见表1)。
表1
十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其中传统戏剧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情况如表2:
表2
(二)国有院团改制与民营院团发展情况
2012年10月30日,文化部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