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03月 |
健康服务产业是以生命技术和生物技术为先导,以健康至上理念为指导,涵盖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医疗卫生、营养健康、身体养护、健身娱乐、康复治疗与休养、身心与精神疗治等多个领域多产业集合。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健康服务业与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关系之间存在着较稳定的关系。我国健康服务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总体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供求矛盾仍然突出,健康服务业产业体系不完整,产业链偏短。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要把握药膳餐饮业、养生旅游、亚健康调理与维护服务业、健康文化与教育服务业、健康会员服务与增值服务、运动健康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发展健康服务业,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国际化的健康服务业产业体系,努力将其培育成新兴支柱产业。
一 相关概念
近年来,与健康相关的产业概念主要有“健康产业”、“健康服务产业”、“健康管理服务产业”等。
对于健康产业,一份有关中国健康服务业的战略规划报告指出,中国的健康产业应该说是由医疗性健康服务和非医疗性健康服务两部分构成,并形成了四大基本产业群体,即:①以医疗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医疗产业;②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医疗耗材产销为主体的医药产业;③以保健食品、健康产品产销为主体的传统保健品产业;④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咨询服务、调理康复、保障促进等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1]。
也有学者认为,在构成中国的健康产业的医疗产业、医药产业、传统保健品产业、健康服务产业这四大基本产业群体中,健康服务产业是以个性化健康检测评估、咨询服务、调理康复、保障促进等为主体,涵盖了以健康体检为核心的个人疾病检查与预测产业、以祖国传统医学为主要手段的健康调理、康复与健康维护产业,以各类休闲度假、健康运动为核心的健康促进产业,以健康评估为核心的健康咨询服务产业以及寄生并服务于各产业之间的健康数据信息通信服务产业。其服务对象包括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和疾病人群[2]。
健康产业是指与人类健康相关的产业的统称,主要包括和健康相关产品的制造业及和健康相关的服务业。前者涉及医药、医疗器械制造等行业,后者包括医疗卫生、康复疗养等。美国的产业划分中,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流动健康服务、医院、物理设施及健康管理等[3]。
总的来说,关于健康服务业的定义,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大多学者认为健康服务业本质上就是医疗卫生业,或者基本从卫生服务、健康经济等角度去研究健康服务产业(舍曼·富兰德、艾伦·C.古德曼,2004;樊明,2002;龚幼龙,2002;胡善联,2003;杜乐勋等,2006)。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里也没有独立的健康服务。世界贸易与信息系统局(SISD)的分类法将全世界的服务部门分为11类,其中有健康与社会服务类。从上述两种分类看,大多是把健康服务含在医疗服务之中,但没有把健康服务业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加以归类,因此,很难对健康服务业下一个严格的定义。
我们认为,作为新兴的服务业,健康服务业要比医疗卫生业的范围广泛得多。健康服务产业是以生命技术和生物技术为先导,以健康至上理念为指导,涵盖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医疗卫生、营养健康、身体养护、健身娱乐、康复治疗与休养、身心与精神疗治等多个领域多产业集合,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它提供的核心或主要产品是健康服务产品。凡是围绕和服务于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的服务部门的集合均可纳入广义的健康服务业的范畴。
二 健康服务产品的属性
从产品的性质来看,经济学上一般把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大类。私人产品是指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产品。竞争性是指若某人已消费了某产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消费该产品。排他性是指某个人消费某产品时能够不让他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公共产品是指那些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产品。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消费某产品并不妨碍其他人同时消费同一产品。非排他性是指只要社会存在某一公共产品,就不能排斥该社会上的任何人消费该产品,即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免费消费公共产品。严格地说,只有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种特征的产品才是真正的公共产品。根据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程度,公共物品又分成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国防、灯塔。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准公共物品又分为自然垄断型准公共产品(即与规模经济相联系的产品)和优效型准公共产品(即那些不论人们的收入水平如何都应该消费或得到的公共产品)。[4]
总的来看,健康服务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双重属性。一方面,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医疗服务,即满足人的身心疾病诊治和救护与生命安全的健康医疗服务,政府和医院担当着提供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起着主导角色。另一方面,由于经济资源相对于广大消费需求而言具有稀缺性以及相关生产组织某种程度上的垄断性,健康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