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1月 |
全域城市化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模式:一种是集约模式,另一种是粗放模式。前者重视城市化发展质量,后者重视城市化发展规模(见表1)。在资源约束和环境约束条件下,全域城市化不等于大都市化,也不应被理解为单纯的空间扩张,更不应被误读为“摊大饼”。目前,大连全域城市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理念,选择集约化模式;必须突出国土资源的有效利用方针,坚持“空间集约四原则”。这四项原则分别是:规模适度、集散有序原则;有效拓展、效益递增原则;地产先行、产业当家原则;错位发展、功能升级原则。
表1 全域城市化两种模式:集约与粗放
一 规模适度、集散有序的原则
改革开放34年来,伴随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拥有城市660多座,城市化率已经突破50%。然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现象,一是过度追求城市规模化,热衷于“人口大竞赛”,所谓“千万大都市”“百万卫星城”,造成人口过度集聚,城市环境品质下降。曾在西方国家出现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水资源危机等“大城市病”集中显现。二是不少地区城市化依然延续着外延扩张的模式,没有跳出“摊大饼”式的怪圈,造成城乡建设用地越扩张越紧张的“空间缺失”难题。三是盲目规模扩张造成城市特色危机。盲目进行旧城成片改造、盲目迎合小汽车交通需求,历史风貌和传统肌理遭到破坏;城市识别感不强,城市形象“千城一面”。四是过度追求城市化速度,搞虚假的城市化。仍然有不少地方的城市化实际上是农村人口大搬家、“被上楼”。单纯依靠行政途径增加城镇户口居民,或撤乡建镇增加城镇人口,忽略了城市化质量的提高。
中国的城市化,究竟是应该走大都市化道路,还是走中小城镇化的道路,理论界一直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积极恢复和发展小城镇、小城市是有生命力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重点发展“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和“中心城市”。
近代人类城市化历史已经证明,城市规模不是体量越大越好。大连是一个三面环海、左右岸线呈“V”形临黄海和渤海的地形地貌,土地、水资源等自然稀缺,口岸经济区位功能鲜明。我们必须明确:第一,受空间狭窄、水资源短缺的制约,大连人口规模上不宜与北京、上海等超大城市相攀比;第二,南部主城区地域过度狭窄,不宜过度集聚人口;第三,南窄北宽的地形,决定了北部岸线发展口岸城镇组团的空间较为适宜。大连应当在四大城市组团中坚持小城镇、卫星城市的发展路径,避免主城区“摊大饼”,避免重蹈“大都市病”的覆辙。
为此,大连全域城市化建设不等于大都市化,不等于造超大规模的城市,周边卫星城也切忌搞“人口大竞赛”。全域城市化必须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必须坚持规模适度、集散有序的原则。
二 有效拓展、效益递增的原则
总结中外城市化的经验,其实,无论是主张小城镇化,还是主张大都市化,都回避不了一个基本的命题:是否规模适度,是否具有规模效益。
经济学上,规模效益通常被表示为当资源自变量逐次增加时,产出增长速度快于资源投入速度。城市化进程中,规模效益应当表述为城市人均道路资源、水资源、绿地资源、居住资源、就业资源以及生态资源等增长速度超过占用的土地面积的增长速度。实现全域城市化进程的规模效益,首先需要关注的就是土地的集约使用。2012年3月16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12〕47号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保障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城市化中的集约发展,既体现在新建城区的集约化,也体现在老城区的集约建设。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提出过一个“增长极”理论。他认为一个地区的都市中心就是增长极。而增长极具有两种效应: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极化效应促成各种生产要素向增长极的回流和聚集,扩散效应促成各种生产要素从增长极向周围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可见,无论是新建区还是老城区,必须具备这种增长极的作用,首先具有向中心集聚生产要素进而高效产出能力的能量,其次具有向周边乡镇扩散增长动力的作用。
全域城市化,不可避免地要通过外延的扩张,扩大城市的发展空间,包括主城区的扩容和新建城镇的面积扩大。不过,这种城市空间的扩展,切忌演化成“跑马圈地”运动,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