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10月 |
在海外学术界,对于前社会主义国家政治转型的现实关照往往与这些国家中列宁主义政党的转型紧密联结在一起。或者说,在海外学者那里,这二者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面向。因此,列宁主义政党的转型进程便成为海外学者相关研究的核心关注点。
在海外学者看来,列宁主义政党之所以需要“转型”,源于此类政党的内在缺陷。在海外学者那里,列宁主义政党的内在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脆弱的合法性基础和有限的适应能力。在本文中,笔者对海外学者有关列宁主义政党脆弱性的相关论述进行梳理,试图挖掘海外学者相关研究背后共同的理论(价值)预设。在笔者看来,列宁主义政党的内在缺陷构成了海外学者相关研究的逻辑起点,并直接影响了海外学者对于前社会主义国家政治转型前景的判断。
脆弱的合法性基础
任何政治体系都必须基于一定的政治合法性。根据合法性来源和性质的不同,马克斯·韦伯将所有政治体系划分为三类,即传统型、克里斯马型和法理型。其中,传统政治体系的政治合法性源于特定社会的历史惯例和文化传统(例如世袭制);在克里斯马型政治体系中,政治合法性源于克里斯马领袖的个人魅力;而在法理型政治体系中,政治合法性则源于正式的程序规则和制度安排。在韦伯看来,现代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只能基于法理之上,传统和克里斯马都无法为现代政治体系提供合法性,前者不适用于现代文明,后者则无法带来持久的合法性。
那么,在一个列宁主义国家(Leninist State)[1]中,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又是什么呢?在海外学者看来,列宁主义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正是源于列宁主义政党自身。魏昂德(Andrew Walder)指出,“什么是共产主义社会中维持稳定的最为关键的制度呢?这就是按照等级原则组织起来的列宁主义政党,它渗透到每一个重要的基层组织之中,在命令经济中掌握实际上的产权,垄断了生产、投资、工资和职业的所有权力”。[2]乔伊特(Kenneth Jowitt)将列宁主义政党视为一种“非个人化的克里斯马权威”(impersonalized charisma)。所谓“非个人化的克里斯马权威”是相对于传统的克里斯马权威而言的。传统的克里斯马权威本质上是一种个人权威,与此不同,在列宁主义原则下,承载“克里斯马权威”的不再是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即列宁主义政党。这样一来,列宁主义政党便赋予一种传统的权威形式(即克里斯马权威)以现代的组织形式(即政党)。在乔伊特看来,列宁主义的中心特点就是将(相互冲突的)克里斯马式的英雄导向与现代组织的非个人化导向有效结合在了一起,如他所言,在列宁主义组织中,“英雄主义被界定为组织特征,而非个人特征”。[3]
如是,则列宁主义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便取决于列宁主义政党克里斯马权威的维系。在海外学者看来,为了维系其克里斯马权威,列宁主义政党一方面要抬高党自身的位置(将党“偶像化”或“神化”),另一方面又要通过意识形态和组织纪律培育成员的忠诚,因为,党的克里斯马权威最终要通过其组织成员的“先进属性”得以体现。也正因如此,列宁主义政党的意识形态和组织纪律对于维持其克里斯马权威均至关重要。
在革命时期,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和严密的组织纪律能够赋予列宁主义政党强大的动员和行动能力,这是一个列宁主义政党能够取得革命成功的关键因素。麦康勉(Barrett L. McCormick)指出:“列宁主义政党能够利用党员对党的历史使命的忠诚,以及社会对党的高尚性的接受,构建有效的‘政治性战斗组织’。列宁主义政党不仅能够在竞争的国际环境中建立起军事强国,而且能够摧毁一切有组织的反对力量。结果就造就了一种新型的国家——尽管从技术上说并非十分有效,但却是高度自主的、并且至少暂时能够动员民众热情的国家。”[4]塞尔茨尼克(Philip Selznick)也发现,“共产党政权建立了一个可以对全心全意奉献给组织的成员提出许多要求的体制。这是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它可以将自愿组织的普通成员转变为可以随意调遣的骨干”。[5]他把这类组织称为“组织武器”或“战斗性政党”。正因为如此,乔伊特和亨廷顿都将列宁主义政党看做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种选择。[6]
但是,在海外学者看来,列宁主义政党的克里斯马权威将随着革命环境的消失而面临严峻的挑战。革命是理想主义的迸发,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