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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劳动与社会不平等——基于CGSS 2006年的实证研究
    ——基于CGSS 2006年的实证研究

    作者:冯仕政 李丁 出版时间:2013年12月
    摘要:

    本文旨在考察就业于特定组织的城镇劳动者从事加班劳动的成因,并揭示其中蕴含的社会不平等。本文首先阐述了生产选择、生产结构、支配选择、支配结构这四种可能引起加班劳动的劳动不平等机制,然后用CGSS2006年的数据对这些机制的效应进行检验。研究发现,尽管分别来看,每种劳动不平等机制都对加班劳动的形成有显著影响,但比较而言,影响最大的还是生产选择机制和支配结构机制。在这两种机制中,生产选择机制长期受经济学推崇。而从本研究来看,该机制中人力资本因素的影响虽然得到证实,但其中最被看重的工资率因素却未对加班的发生率和时长产生显著影响。结合上述发现,本文回应了国家还是市场、市场还是再分配等长期围绕中国社会不平等研究的理论争论,并从地位获得的角度对工资率“失灵”的问题做了初步分析。

    在社会不平等研究中,一直并行着分层分析和阶级分析这两大传统。在研究议题上,分层分析专注于考察特定“市场形势”(market situation)下的地位获得,尤其是职业地位获得;而阶级分析则倾向于从特定生产方式下的劳动中,尤其是雇佣劳动中,寻找社会不平等的秘密。最近二十多年来,分层分析传统一直主导着国内外社会学关于中国社会不平等的研究,少见从社会劳动角度考察中国社会不平等的作品。基于阶级分析视角的理论兴趣,本文拟用2006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以下简称“CGSS 2006”)所取得的数据,考察全国城镇地区受雇于特定组织且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加班劳动上的差异,以及造成这种差异的社会不平等机制。本文想知道:同是受雇于特定组织的城镇全日制职工,为什么有的加班,有的不加班?加班与否以及加班时间的长短,与社会不平等是否有关系?如果有,又是什么关系?对这些问题,本文将首先基于以往关于劳动和劳动时间的理论思考提出自己的分析框架和研究假设,然后用CGSS 2006所获取的数据予以检验,最后结合检验结果进行理论讨论。在理论讨论部分,本文将指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以及今后数据收集的方向。

    一 理论回顾:劳动和劳动时间作为社会不平等

    加班劳动是否意味着社会不平等?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不然,世界各国就不会普遍把标准工时作为一项法律规定,并把严格执行标准工时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来保障。也许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太“不言而喻”了,所以在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中,很少有关于加班劳动与社会不平等之间关系的讨论。在西方,关于加班劳动的研究虽然很多,但基本上都集中在加班劳动的后果上,比如对生产效率、劳动者身心健康或劳资关系的影响(Burke,2009;Burke and Fiksenbaum,2009;Golden,2006),等等;对加班劳动的成因,特别是社会不平等机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却着墨甚少。而在国内,这两方面研究都寥若晨星,见诸报章的大多是关于治理加班的对策性讨论。这一方面表明,加班劳动确实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但另一方面,如果缺乏对加班劳动成因的深入研究而仅做对策性讨论,显然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只有揭示造成加班劳动的根源和机制,才能予以针对性治理。

    由于以往从社会不平等角度考察加班劳动的研究很少,本文拟把加班劳动放到一个更广阔的理论背景,即关于劳动或劳动时间本身的研究中去考察。这些研究虽然有的并未直接涉及加班劳动,甚至未直接涉及劳动时间,却为思考加班劳动问题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想象力。根据问题意识和理论取向,以往关于劳动和劳动时间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流派:(1)新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力供给理论;(2)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剩余劳动理论;(3)新制度经济学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4)工业社会学和组织社会学关于工作(work)的研究;(5)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过程理论。

    (一)劳动力供给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劳动力供给理论看来,劳动时间是劳动者根据工资率,即劳动力的市场价格而理性选择的结果(参见Golden,1996;尼科尔森,2008:第16章)。该理论设想,存在一个劳动力市场,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都通过这个市场来实现;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是如此自由而充分,以致每种劳动力的价格都能通过工资率得到准确而及时的反映,供求双方就是根据这个价格信号而进行劳动力交易的。所谓劳动时间,不过是劳动力供给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劳动时间越长,劳动力的供给量就越大。对一个劳动者来说,他的时间既可以用来劳动,也可以用来休闲。劳动消耗精力和体力,但可以带来收入,收入可以用来满足自己的效用。同样,休闲使人身心愉悦,是人人都追求的一种效用,但休闲也会发生成本,包括损失相应时间的劳动能够产生的收入,即所谓“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时间不管是用于劳动,还是用于休闲,都会产生效用,同时会发生成本。随着工资率的变动,等量劳动时间和等量休闲时间所能产生的效用和可能发生的成本也会变动。由于一个人能够支配的时间在总量上是一定的,因此,他必须根据市场工资率的变化,寻找一个劳动与休闲的最佳时间组合,以保证自己的时间能够实现最大的效用。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时间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