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首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宗君 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摘要:

    近年来,首都社会组织进入黄金发展期,数量增加,活动范围扩大,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增大。首都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实现“三大创新”,即建立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完善激励机制,以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北京社会组织公益行为为载体实现培育方式创新。下一步应以全覆盖为重点完善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设计和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社会组织是社会服务管理的重要载体,与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组织支柱与稳定社会的“铁三角”。近年来,首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推动社会发展和社区自治、扩大公众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首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党的“十七大”以来,首都社会组织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社会组织迅速发展,数量显著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社会组织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2年底,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达7886个,其中,社会团体342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47个,基金会213个,主要分布在宗教、法律、文化、教育、工商服务、社会服务等14个领域。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共10573个,其中社区文体科教类组织5490个,社区服务福利类组织1998个,治安民调类组织1297个。[1]此外,还有许多以挂靠、工商登记等形式存在的社会组织,比如高校学生社团、“草根”社会组织以及在京境外非政府组织等。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总数约3万个。

    二是社会组织的活动领域更加广泛。北京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其中社会团体活动涉及农业及农村发展、工商业服务、科技研究、宗教、法律等诸多领域;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最多,占总数的72.2%,卫生、社会服务和文体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较快增长;基金会较为集中地分布在教育、文化和科研领域,主要从事慈善、教育、社会福利、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公益活动[2]

    三是社会组织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增大。近年来,全市的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剂。截至2011年8月,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总资产达300亿元,全市175个基金会共有净资产总额8.2亿元,2010年基金会公益总支出约2.1亿元。社会组织还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工作人员12.56万人。[3]在文化建设方面,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占社区社会组织一半以上的社区文体科教类组织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建设方面,社会组织在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缓冲器”作用,在重大活动中也发挥出重要作用。如奥运期间,北京社会组织提供了场馆设施建设、人员培训、志愿者服务;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中,北京社会组织承担了20万件庆典服装制作、和平鸽放飞、游行彩车驾驶员培训、10万名参训学生应急救护等工作,共有32个社会组织、4563人直接参加天安门广场庆典活动,23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巡逻、治安维护工作。

    二 首都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从1986年开始恢复,1989年成立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依照国家有关条例,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实施登记管理。2007年12月,市、区两级成立社会建设工作机构,其职责之一是负责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规划、协调、政策制定以及培育发展等工作。自此,北京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长效化轨道。经过几年的摸索,北京市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上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三大创新”。

    (一)以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为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

    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是北京市着力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200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社会建设“1+4”文件明确提出,要通过认定一批大型联合性组织并授权其对本领域社会组织进行联系、服务和管理,逐步做到对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的全覆盖,形成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按照这一要求,我市已认定了三批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范围涉及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慈善公益、志愿服务、对外交往、民族宗教等十几个领域,覆盖85%以上的市级社会组织。区县和街道层面也结合实际认定了174家区县级“枢纽型”社会组织,逐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网络,“市—区—街”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