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一 引言
孤儿的健康成长历来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各方社会人士的关注。近年来,我国的孤儿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孤儿的基本生活状况也有所改善。但从整体上看,孤儿的保障体系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虽然政府不断加大对孤儿的救助力度,但仍有超过三成孤儿没有得到经常性的制度救助;另一方面,现有制度的救助对象限制在失去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孤儿范围内,没有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本调研组开展了四川凉山州布拖、昭觉、金阳三县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研,旨在了解当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国家福利的现状、救助政策以及当地居民对于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的态度和看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实和孤儿一样,都是家庭无力抚养,而需要国家抚养的儿童。此次调查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的是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为儿童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不包括父母外出务工等短期行为)。这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为入狱、残疾和患重病等原因,既不能对孩子提供经济支持,也不能直接照料孩子。
二是父母双方都没有死亡,但因为入狱、残疾和患重病等原因,既不能对孩子提供经济支持,也不能直接照料孩子。
三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为经济和社会原因(如贫困、再婚、离家出走),遗弃儿童,不履行抚养义务两年以上。
本篇调研报告主要介绍从村干部、普通村民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护人三个方面搜集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状况、抚养模式、外界救助以及各方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援助的态度和看法。
2011年8月19~25日,调研在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昭觉县、金阳县三县的7个乡镇30个村开展,以面对面访谈的形式分别从村干部、普通村民以及养护人三方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情况进行了解。调研组共收集村干部访谈问卷30份,普通村民访谈问卷153份,养护人访谈问卷160份。问卷在三县的分布状况如表9-1所示。
表9-1 四川凉山三县三类问卷的抽样分布
第一,村干部访谈内容。调查中,村干部访谈问卷主要从村庄层面上了解各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目、致孤原因、生活现状、救助状况以及儿童抚养等问题。其中,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抚养问题是访谈的重点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基本状况:村民或村干部了解到的孤儿数目及其政府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目及致孤原因。
二是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状况:二者各自的政府补助情况、村民态度、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差别、父母对致孤儿童影响等。
第二,养护人访谈内容。养护人访谈主要了解孤儿或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社会支持、家庭困难、儿童抚养方式选择等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等。
二是家庭儿童基本状况:以0~18岁儿童为准,具体包括儿童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受教育状况、学习成绩、听话懂事情况等。
三是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护人、家庭人口、生活来源与消费等。
四是社会支持:包括亲属、邻居、朋友、好心人、政府、村委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给予的帮助。
五是儿童抚养方式选择:包括国家福利院、收养、政府资助等形式。
第三,普通村民访谈内容。普通村民访谈问卷主要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形成的几种情况,询问不同年龄和性别的村民对于帮扶这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看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父亲或母亲入狱、重度残疾的儿童以及遗弃儿童等。
二 村庄层面访谈数据分析
(一)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
1.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数目
(1)孤儿数目:调查的30个村中,共有孤儿476人,占村民总数的1.6%。其中,父母双方皆去世的有471人,其余为父母双方皆失踪。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目:调查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总数为1065人,其中,属于父母一方在世、另一方无法抚养儿童的有815人,占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总数的76.5%;属于父母双方皆在世,但是无法照料儿童的有250人,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总数的23.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目是孤儿数目的两倍多,他们与孤儿有相似的境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救助待遇。如表9-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