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苏联时期,根据1978年俄罗斯宪法有关规定,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为基础、以科学共产主义为思想理论来源、以建设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以共产党为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的社会主义全民国家。俄罗斯的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俄罗斯的政治体制是共产党领导下并以共产党为核心的人民代表苏维埃议行合一制度。人民代表苏维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其他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受人民代表苏维埃的监督并向人民代表苏维埃报告工作。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是俄罗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俄罗斯部长会议,即俄罗斯政府,是俄罗斯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关,由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组建,对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负责并向它报告工作。俄罗斯最高法院和俄罗斯最高检察院是俄罗斯最高司法机关,由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俄罗斯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它是俄罗斯最高苏维埃的常设机构,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负责最高苏维埃的日常工作。
在苏联剧变和解体过程中,苏联包括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都发生了急剧的变化。1988年6~7月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后,苏联的“改革”重心转到政治领域,苏联、俄罗斯的社会意识多元化逐渐发展为政治多元化,社会上大量出现的“非正式组织”开始向政治组织、政党方向发展。根据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决议,苏联把竞争机制运用到政治领域,开始借鉴西方议会民主模式“修改”苏维埃制度。1989年5~6月苏联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改变国家权力结构,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最高国家代表权力机关,最高苏维埃成为常设机关——议会。
随着国家权力重心从苏共党的系统向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转移,特别是人民代表选举运动的进行,苏共的领导地位面临严峻的挑战。1990年苏共二月全会决定放弃苏共在政治体制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宣称:“苏共同其他社会政治团体和群众运动一样,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将自己的代表推举到人民代表苏维埃。党将不再独揽国家大权。它的作用是成为通过共产党员发挥作用的、经民主认可的政治领袖,不觊觎特权和在苏联宪法中巩固自己的特殊地位”
1990年苏共中央二月全会还提出在苏联设立总统职位的问题,此后同年3月召开的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苏联总统职位法。根据此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第一任苏联总统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从第二任总统起则由全体选民选举产生。戈尔巴乔夫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苏联第一任总统。总统职位的设立和第一任总统的产生,使苏联初步形成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苏联人民代表大会、苏联最高苏维埃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苏联部长会议作为政府行使执行权;苏联最高法院、苏联最高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苏联总统则独立于最高苏维埃之外,与最高苏维埃相互制衡,并保证国家最高立法权力机关与国家最高执行权力机关之间的协调。1990年12月苏联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把苏联部长会议改组为总统领导下的内阁制,使行政权直接置于总统控制之下。
在苏联人民代表选举之后,从1990年起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边疆区、州、市等陆续举行了地方苏维埃选举,以实现“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改革目标。选举的结果是苏共逐渐丧失对地方政权,特别是加盟共和国的领导权。此后,苏共党内的“派别化”、“联邦化”趋势明显加快。
各加盟共和国通过“自由”、“公正”、“直接”选举将一批苏共反对派和民族主义者选进新建立起来的加盟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加盟共和国一级展开与共产党争夺国家领导权的政治斗争。在1990年首届俄罗斯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