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94条规定“俄罗斯联邦会议为俄罗斯联邦议会,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两院组成”
(一)联邦委员会机构
1.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是联邦委员会的领导人。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联邦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
联邦委员会自行决定联邦委员会副主席的数量问题。联邦委员会主席提出副主席候选人,联邦委员会就每个副主席候选人进行讨论和分别投票表决。如果候选人中没有一人获得当选所需的票数或者当选的副主席人数少于联邦委员会所规定的人数,就要从提名候选人开始重复整个选举程序。投票表决机关由联邦委员会决议加以确认。
另一项重要规定是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不能是来自俄罗斯联邦同一个联邦主体的代表。也就是说,在选举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时应该考虑照顾尽可能多的不同联邦主体的利益。
根据宪法第二部分“结论性和过渡性条款”中第7款的规定,“第一届联邦委员会……任期为两年”
第二届联邦委员会主席是奥廖尔州州长Е.С.斯特罗耶夫(Е.С.Строев)(1996年1月23日当选),副主席是В.М.祖博夫(В.М. Зубов)、В.М. 科科夫(В.М .Коков)、О.П.科罗廖夫(О.П. Королев)、В.М.普拉托诺夫(В. М.Платонов)。
现任联邦委员会主席米罗诺夫(Миронов Сергей Михайлович)〔来自圣彼得堡国家立法(代表)权力机关〕,2001年6月13日任主席职务,职务任期至2012年3月。
联邦委员会副主席4人:
Д.Ф.梅泽涅茨(Мезенцев Дмитрий Федорович)(联邦委员会经济政策、企业和财产委员会成员,联邦委员会信息政策委员会成员,联邦委员会文化委员会成员,来自伊尔库茨克州国家执行权力机关),2002年1月16日任副主席职务,职务任期至2008年4月。
М.Е.尼古拉耶夫(Николаев Михаил Ефимович)〔来自萨哈(雅库特)共和国国家执行权力机关〕2002年1月28日任副主席职务,职务任期至2012年1月。
С.Ю.奥尔洛娃(Орлова Светлана Юрьевна)(联邦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成员、联邦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审计署相互关系委员会成员、联邦委员会联邦委员会活动保障监督委员会成员,来自克麦罗沃州人民代表苏维埃),2001年11月24日任副主席职务,职务任期至2008年1月。
А.П.托尔申(Торшин Александр Порфирьевич)(联邦委员会章程与议会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联邦委员会信息政策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