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一)基本概况
苏联时期的商业物质基础较为坚实。1990年苏联共有零售商店34.74万家,商店总营业面积为3160万平方米。
1992年实施私有化和价格自由化政策后,商店、快餐店、咖啡馆、小商亭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各城市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交易市场迅速发展起来。商业和公共饮食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到2001年零售商品周转总额达30400亿卢布,商业和公共饮食业的年平均职工人数达27.1万人。
经济转轨以来,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标准性法律文件。如主要用于规范市场主体合法组织形式及地位的《私有化法》、《贸易自由化法》、《股份公司法》、《合作社法》、《破产法》等;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规则的《特权法》、《债权法》、《票据法》、《证券交易法》、《保险法》、《商标法》、《广告法》等;规范市场管理的《在商品市场中竞争和限制垄断活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宏观调控的《银行法》、《国家税法》、《投资法》;有关社会保障的《劳动法法典》、《社会保障法》等。这些法律是国家宏观调控市场运行机制的保证,也是商业和餐饮业必须遵从的市场行为规范。
为了加强对消费品市场的管理,政府制定了《食品和非食品零售经营法规》、《酒类和啤酒零售经营法规》等,制定出《俄罗斯联邦商业企业工作条例》和《小型零售企业经营基本法则》,以及一系列有关公共饮食业的标准文件。
为了加强税收,税务局对个体商贩采取发放许可证的方式进行监督,在领取许可证之前缴纳税费。在各大市场、集贸市场强调使用“电子收款机”。
1997年4月7日第402号政府决议颁布了《对外经济联系和商业部条例》,对政府商业职能部门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二)商业的所有制结构
苏联解体前,商业的所有制结构比较单一,国营商业占据主导地位,私营和其他所有制形式均受到限制和排挤。1991年,国营商业企业在零售周转总额中占67.2%,非国营企业占32.8%(其中私人企业仅占12.6%)。1992年俄罗斯实施私有化以后,商业部门中的国有企业数量越来越少。1996年国营商业企业只有5.7万家,占零售商业企业总数的12.7%。同年非国有经济成分的商业在零售周转总额中占91%,其中私营企业占87%。
表4-6 俄罗斯商业主要指标
续表4-6
(三)商业的基本规模和运营方式
1.零售商业
1992年开始实行经济改革以来,消费市场和商业流通领域发生了根本变化。商品流通领域废除垄断、放开价格;商业企业实行私有化,进行市场竞争。目前消费市场商品丰富,已经消除了商品短缺现象。1998年金融危机后,国产商品在国内消费市场所占比重增加,目前为60%。集贸市场(俗称“大市场”)的商品价格比较便宜,因此,经营各种商品的露天或非露天的“大市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01年它们占商品零售贸易额的比重为26%。据统计,2000年初仅莫斯科市一地就有223个“大市场”。但近两年关闭了50个,到2002年2月还有172个。由于“大市场”的商品价格便宜,比较符合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需求,销售额不断增加。莫斯科市约有72%的家庭购买“大市场”的商品,“大市场”的商品价格平均比零售商店便宜8%~12%。1999年莫斯科“大市场”的营业额为1855.33亿卢布,占莫斯科零售贸易总额的36.2%。
商品零售贸易企业已普遍实行私有化,国营商业企业占商品零售贸易额的比重逐年下降,目前仅占4%。自1992至2001年,食品在俄零售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为45%~48%,非食品所占比重为52%~55%。
2.批发商业
1996年,俄罗斯有各类批发贸易企业4.16万家,在册职工总人数为66.4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