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1.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状况
2002~2005年期间俄罗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此外,工作者与被赡养者总量基本保持平衡。联邦政府采取使社会保险基金增值、从其他地区吸引工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等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
2.就业机构
2001年1月起,联邦政府撤销就业基金,用于实施就业政策的资金改由联邦财政拨款。此前俄罗斯就业基金拨款没有通过立法确定,给各地的拨款不同,60%是拨给莫斯科市,甚至用于修建大教堂,而对其他地区则欠账,甚至一拖几年。鉴于拨款来源发生了变化,联邦就业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新的机构设置为联邦一级的俄罗斯卫生和社会发展部,州下设就业局和就业服务中心。州就业局直属联邦卫生和社会发展部。就业局人员与联邦公务员同等待遇,就业服务中心属于财政拨款部门。就业局是政策制定和监管部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向居民提供具体的服务和帮助。此外,就业机构还下设自负盈亏的培训中心和职业指导中心。这些机构采取商业化运作,为失业、面临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提供服务。此外,它们还负责协调为失业者提供培训的教学机构的培训工作。
就业部门的经费来源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就业促进经费由联邦财政、联邦主体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失业者社会支持经费,包括各种形式的补助金、物质帮助以及支付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等由联邦财政支出。俄罗斯失业救济金的水平比较低。在建立了最低生活标准的地区,最低失业救济金仅相当于最低生活标准的20%,最高失业救济金相当于最低生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