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一)军事技术合作原则
俄罗斯对外军事技术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国家价值优先和保障俄罗斯的国家安全;对外政策和军事技术政策的统一;不得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和降低国家安全水平;遵守统一的国家军品价格形成政策;在军事技术合作的参加方中依贡献大小按比例分配出口军品的利润;合理利用从军事技术合作中获得的收入;保持俄联邦和合作对象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利益的平衡;不得支持和鼓励国际恐怖主义;遵守俄联邦在军品出口控制领域的国际义务;国家保护军事技术合作主体和军工企业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确立国家对军用产品、工作和服务出口(进口)的垄断。
(二)经纪公司
目前,成立于2000年11月4日的“俄罗斯防务出口”国有单一制企业,是军品出口领域唯一的国家经纪人。“俄罗斯防务出口”公司出口军品的数量占全部武器贸易量的85%~92%。
同时,还赋予以下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军品的权利:“米格”飞机制造联合公司(莫斯科市)、“仪器制造设计局”国有单一制企业(图拉市)、“机器制造”科研生产联合公司(列乌托夫市)、“机器制造设计局”联邦国有单一制企业(科罗姆纳市)、“安泰康采恩”工业公司(该公司的军品外贸权于2002年5月29日到期,不再延期)。
此外,根据2002年12月总统下属的联邦对外军事技术合作问题委员会会议的原则性决定,还准备陆续赋予一些一体化机构以军品外贸权。目前,具有出口备件、技术服务和军品修理权的企业是:“联邦仪器科研中心”国有单一制企业(莫斯科市)、“红宝石设计局”国有单一制企业(圣彼得堡市)、莫斯科“礼炮”机器制造生产企业(莫斯科市)、“苏霍伊航空军工综合体”国有单一制企业。这些控股公司将直接在国防部军事合作总局的监督下出口自己的产品。
(三)军品出口数量
20世纪80年代,苏联的武器出口曾经占了世界军品出口的35%~40%。1980~1990年,苏联出口了7925辆坦克和自行火炮、20470门火炮、17艘潜艇、2620架作战飞机、1705架直升机、32210枚防空导弹。虽然当时的军品出口并不主要着眼于利润,但整个80年代苏联通过军事技术合作还是挣到了350亿美元。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情况发生了急剧变化。出口量急剧下降,失去了许多传统市场(中东和东南亚)。1993~1994年,俄军品出口量降到最低点,出口额仅占世界武器出口的4%~7%。从1995年起,军品出口开始回升。从2000年起,随着俄在军贸领域的一系列体制和组织调整的见效,军品出口量在3年内从37亿美元提高到创纪录的56亿美元,增加了50%。
表5-7 1990~2003年俄军品出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