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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教育改革概述

    作者:潘德礼 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俄罗斯开始由国家办教育的体系向国家—社会办教育的体系转变。《教育法》和《高等及大学后续职业教育法》规定,境内外各种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和公民均可创设学校。私立学校作为教育服务的一种形式最早产生于1991年初。

    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私立学校就教育层次而言分成三个层次:(1)私立学前教育。此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大多集中在超前的计算机应用常识、外语、宗教文化(宗教音乐、宗教绘画、简明宗教历史等)等上,办学主体为社会团体或国外的基金会或个人,办学场所多依托国立幼儿园的场地和园所。(2)私立普通中等教育,许多中等私立学校的名称,像文科中学(Gymnasium)和公立高中(Iycee)都是沿用十月革命前的叫法,但赋予新的内涵。许多学校由国立教育机构与社会团体或基金会共同体创办,或与高等学校联办。(3)私立高等教育,俄罗斯习惯称非国立高等学校。

    普通中等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2005~2007年以后,从11年制过渡到12年制。其次,在三年试点的基础上,从2005年开始推行国家统一考试,将普通教育(高中)毕业会考与大学升学考试合二为一。

    1992年颁布的《教育法》对教育机构的创办、管理、认证等问题都做了规定。教育机构的创办按照一般程序采用注册制,而后向联邦教育管理机构申请开展教育活动的许可证。联邦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鉴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联邦教育管理机关、地方代表权力机关和地方(市)教育管理机关、有影响的教育机构和社会各界代表在人数均等原则下组成。鉴定项目和内容包括:教育机构开展教育活动的场地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建筑标准和要求,教育机构师生健康保护情况,教学设施、教学装备状况,教师的学历资格等。通过鉴定的教育机构获得办学许可证。许可证一般载明教育机构的地位,所实施教育的层次等。

    此外,教育机构还应该获得联邦教育主管机关对专业和课程的认证。《教育法》规定,获得第一次认证的学校此后每五年进行一次认证。新学校的第一次认证应在第一届学生毕业后进行,最低条件是毕业生的学年年终成绩良好率不得低于50%。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办学机构的教育内容、学生的培养水平和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标准的要求,并根据认证结果决定是否承认或取消对学校的认可。通过认证的专业,方可颁发国家正式文凭。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俄罗斯非国立学校发展较快。到1997/1998学年,私立普通中等学校发展到570所,在这些学校学习的学生有5.05万人。按照地域,私立学校主要集中在俄罗斯中心地区,如莫斯科及其周围地区。目前,俄罗斯的教育结构中,办学主体仍然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政府。

    根据1996年《高等及大学后续职业教育法》,国立大学在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之外,可以自行决定招收自费生的规模和学费水平。2000年,自费学生人数占国立大学招生总数的40%。

    此外,非国立高等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大约有700多所学校,在校学生近50万人。

    传统上,俄罗斯高等院校在招生过程中采用各自单独命题考试的方式。近年来,这种做法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一般认为,各校单独命题招生不利于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教育标准,各地教育教学水平缺乏统一的科学的衡量标准,再者,单独命题招生容易产生腐败。俄罗斯联邦教育部从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全面推广被称为“国家统一考试”的将中学毕业考试与大学招生考试合一的国家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