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9月 |
一 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
对外政策构想是关于俄罗斯外交活动内容和基本方针的思想体系。为此,1993年4月23日由叶利钦批准出台了《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的基本原则》,2000年6月28日,普京又批准了新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以下简称《构想》)。
根据2000年出台的《对外政策构想》,俄罗斯外交方针至高无上的优先方向是保护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主要致力于实现的根本目标是:
——确保国家的可靠安全,维护和加强其主权、领域完整、在国际社会中的牢固和权威地位,这种地位应符合俄罗斯联邦作为一个大国、当今世界的一个势力中心的利益;
——对世界的进程发挥影响,以建立一个以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首先包括联合国宪章的目标和原则)及平等的伙伴式国际关系为基础的稳定、公正和民主的国际秩序;
——为俄罗斯的稳步发展、经济的振兴、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顺利推行民主改革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在俄罗斯周边建立一个睦邻关系地带;
——同外国和国际组织寻求共识和共同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建立伙伴和同盟关系体系;
——全面保护俄罗斯公民和侨胞的权利与利益;
——帮助世界正面认识俄罗斯联邦。
2000年的《构想》指出,成功的外交政策应当建立在使其目标与实现目标的可能性保持合理平衡的基础之上。解决外交任务应看其是否符合俄罗斯国家利益的实际需要,而参与国际事务应当真正有助于加强国家地位。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俄罗斯认为其外交优先考虑的问题是:
(1)建立基于平等、相互尊重和互利合作原则之上的稳定的国际关系体系,联合国应当仍然是调解国际关系的主要中心,应该加强联合国在世界上的凝聚作用;
(2)加强国际安全,包括进一步降低武力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防止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武器扩散、继续与美国在裁减军备方面的谈判、努力保证核战略稳定不受破坏、反对借任何名义违反联合国宪章动用武力的做法、加强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其他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
(3)加强对外经济关系,包括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确保在国际分工中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平等参与国际经济组织,促进吸引外资;
(4)力求在遵循国际法准则的基础上尊重全世界的人权和人身自由,首先是保证讲俄语的居民在其常住国家的权利与自由,保持和发展与他们的全面联系;
(5)促进世界了解有关俄罗斯联邦在主要国际问题上的立场、外交倡议和行动,努力在国外创造积极对俄友好的氛围。
2000年的《构想》排列的俄罗斯对外活动主要方向的顺序是:
(1)重点发展与独联体国家的睦邻关系和战略伙伴关系。
在与独联体国家发展关系时,将考虑到合作的相互开放性,考虑到对方是否愿意顾及俄罗斯的利益,包括保障俄罗斯同胞的权利。
俄罗斯加强与独联体国家关系的活动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要任务”是加强俄罗斯与白俄罗斯的联盟;
——调解独联体国家的冲突,发展军事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在反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合作;
——着重发展经济合作,包括建立自由贸易区,在互利合作基础上共同开发和利用资源。
(2)优先发展与欧洲国家关系。
——重点加强与欧盟的合作。“俄联邦把欧洲联盟看做是自己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政治和经济伙伴,并努力与之发展积极的和稳定的长期合作。”
——与北约保持建设性合作关系。但是,“俄罗斯与北约只有在认真考虑双方利益和无条件地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积极和建设性的合作”。
(3)实现与美国关系的正常化。
“力争消除最近与美国关系中出现的重大困难,维护将近花了10年时间建立起来的俄美合作的基础。”俄罗斯认为,俄美间的相互配合是国际形势好转和保障全球战略稳定的必要条件,这涉及裁军、军控、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防止和解决最危险的地区性冲突等问题。
(4)加强与亚洲国家的关系。
“亚洲在俄罗斯外交政策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俄罗斯直接属于这个飞速发展的地区以及必须发展西伯利亚和远东的经济。”
随着实力的恢复和与西方矛盾的不断深化,2006年起,俄罗斯在内部讨论、酝酿,并基本形成了新的外交理论。2007年3月俄罗斯外交部发表的《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概论》(以下简称《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