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
兰斯塔德是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乌得勒支4个大城市和20多个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兰斯塔德区域性规划始于20世纪50年代,但直到1993年才形成了松散管理的跨区域治理机构——兰斯塔德区域联盟(Randstad Region),并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常设办事处,至2013年正好20周年。兰斯塔德区域联盟驻欧盟的办事机构代表北荷兰省(Noord-Holland)、南荷兰省(Zuid-Holland)、乌得勒支省(Utrecht)和弗列佛兰省(Flevoland)的共同利益。本文借兰斯塔德跨省协调机构成立20周年之际,概括兰斯塔德多中心城市群的发展现状与特点、问题与趋势,揭示多中心城市群的优缺点以及对中国城市群发展的启示意义。
一 兰斯塔德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2012年,兰斯塔德的人口达到780万人,占荷兰总人口1673万人的46.6%。在世界都市中,从国家人口在一个都市区的高度集聚程度来看,兰斯塔德仅次于韩国的首尔。兰斯塔德共有工作人口430万。在基础设施方面,包括3个机场,2个海港。12个外围中小城市居住了600万人口,在其外围乡村地区居住了67万人。从平均人口密度来看,城市地区为每平方公里1680人,绿色核心地区为每平方公里470人。
1.多中心结构,多功能中心城市
荷兰4个主要城市和其他8个城镇分布在兰斯塔德区域的周边,空间格局呈多中心状态,但并没有一个城市能成为这个区域集政治、经济和社会于一体的核心。4个大城市间的距离均在100公里以内,最远距离是阿姆斯特丹与鹿特丹之间,为75公里;最短距离的海牙与鹿特丹距离仅为25公里;8个中等规模城市相邻距离几乎都在25公里左右(见表1)。
兰斯塔德内并不只有一个功能中心,没有所谓的首位城市。这些城市间形成明显的功能分工,4个主要城市均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阿姆斯特丹被看作是荷兰的首都,但并非政治中心,而是一个金融、贸易和文化中心;政治中心在海牙,为荷兰中央政府驻地,外交机构及众多国际组织驻地;鹿特丹是对外航运中心,为世界第一大港;乌得勒支市是荷兰国内的交通枢纽,是全国的会议和贸易展览中心。
表1 兰斯塔德4个主要城市间里程表
图1 多中心城市群:荷兰兰斯塔德
2.12个城市围绕一个巨型“绿心”
兰斯塔德与伦敦、巴黎是完全不一样的发展路径,杰拉尔德·伯克在1966年出版的《绿心大都市》(Green Heart Metropolis)一书,为兰斯塔德赢得了世界级声誉。
兰斯塔德建成区用地仅占26%,而农业用地和自然保护区用地分别为64%和10%,合计超过总面积的3/4。在这个城市圈中间留下一个接近3000平方公里的绿色核心区。这片绿色核心区成为四大城市共享的一个共同的郊区。
3.城市扩张缓慢,通勤格局相对稳定
多中心格局下的兰斯塔德地区相较传统单中心都市区来说,其劳动力的分布也同样呈现多极化的状况,每一个城镇的劳动力都相对稳定,其郊区规模也不会太大。目前,兰斯塔德地区的12个城市,其城市空间半径都不可能超过10公里,甚至相互间的距离都约为25公里。这样的结论可以从兰斯塔德地区居民上下班的通勤时间上得到佐证。到2003年为止,兰斯塔德居民中,73%的人工作和居住是在同一座城市;有18%的人在兰斯塔德地区内居住和工作在不同的城市;仅有9%的人居住在兰斯塔德地区,但在兰斯塔德地区之外工作。
二 兰斯塔德城市群发展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1.概念和边界模糊
兰斯塔德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在此后的20余年里,兰斯塔德频繁出现在荷兰空间政策文件中。当时荷兰西部的一些地区,如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海牙以及其周边地区的就业率和人口增长都极为迅速。从1958年开始荷兰中央政府就已经使用了这个概念,但是,在中央政府各类政策报告中,兰斯塔德并非是一个一致的概念。而对荷兰人而言,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兰斯塔德由4个省的建成区组成,而不包括它们共同拥有的绿色核心。正如前欧洲经济共同体报告的观点指出,兰斯塔德只是一个抽象概念。
2.缺乏统一协调管理机构
负责兰斯塔德地区规划事务的机构主要有两个,即中央政府和“兰斯塔德地区”(Regio Randstad)组织。在1990年代以前,兰斯塔德地区的政府公共管理部门至少涉及国家层面的5个部、4个省和200个城市政府(包括荷兰4个主要城市),以及12个水务管理委员会。而且,公共交通则由城市政府、私人和国有交通公司、基础设施供应商混合组成的部门管理。由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