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一 科学认识适应气候变化的重大意义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是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努力化解经济社会发展气候风险的一项重大挑战,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我国政府把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摆在“十二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位置,体现的就是一种负责任的精神和科学务实的态度。
(一)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以变暖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事实,人类活动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导致近百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不容置疑,全球气候变化给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系统带来的巨大影响难以回避。由于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系统已经基本适应了当今的气候状态,如果不进一步采取措施,未来气候变化幅度过大,速度过快,气候变化幅度可能会超过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所能承受的极限,从而造成突然的和不可逆转的后果。应对气候变化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减缓是为了减少对气候系统的人为强迫,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加碳汇,以减小气候变化的速率与规模;适应是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系统为应对实际的或预期的气候刺激因素或其影响而作出的趋利避害的调整,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化解气候风险,以适应已经变化并且还将继续变化的气候环境。气候变化既对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构成极大风险,还对基础设施、人居健康、城市发展等经济社会系统产生更多不利影响。适应行动是以提高防御和恢复能力为目标,短期而言是减少气候风险,长期而言与可持续发展相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应对气候变化是影响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是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复杂难题。
(二)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是基于科学认识气候规律的正确判断
近百年来气候变化正使全球一些重要的系统失去原有的平衡,产生不稳定,这包括海洋与大气环流模态改变,亚洲季风减弱,北大西洋温盐环流调整,北极海冰快速融化,冰川和格陵兰冰盖快速退却。全球气候变化最直接的威胁就是气候规律发生改变,台风、强降水、高温干旱、低温冷害、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发生的频次和强度、季节和持续时间、地点和范围等超出了以往的观测事实和基本常识,从而引发更加极端的气候事件。近20年来,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也出现了明显变化,这包括夏季高温热浪增多,区域性干旱加剧,强降水频次增加。研究表明,未来我国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与2000年相比,2020年我国年平均气温将升高0.5~0.7℃,2050年将升高1.2~2.0℃。在此背景下,未来100年我国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可能增大,干旱区范围可能扩大,荒漠化可能性加重,沿海海平面仍将继续上升,青藏高原和天山冰川将加速退缩,一些小型冰川可能消失。无论是否减排以及采取何种强度的减排措施,全球地表气温在未来100年持续升高的趋势已经不可避免,我国应对极端气候事件更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我们一定要站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人民福祉安康的战略高度,切实把应对防范极端气候事件摆在重要和优先位置。
(三)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正确抉择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具有重大的共同利益,肩负着重大的共同责任。工业革命以来向大气中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发达国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人均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居高不下,应当承担控制和减轻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义务。由于发展阶段滞后、发展能力低下、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较弱,广大发展中国家更为关注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我国是一个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的艰巨任务。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是促进世界和谐发展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一方面要承担与发展阶段、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