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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国家气候变化立法进展及比较

    作者:徐华清 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摘要:立法工作已经成为主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作。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通过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项法律,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案也已经分别通过了众议院或下议院的投票通过,为其在法律体系下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也于2009年由国家议会和联邦共和国总统批准了《国家气候变化政策法》和《气候变化基金法》。本文简要介绍了日本、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气候变化法案的立法背景及目的、立法进程及法案主要内容、设定的重大制度和政策等,并对主要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案进行了初步比较。

    一 气候立法的背景及目的

    日本国会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以防止气候变暖为宗旨的法律《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将之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最主要法规。2002年3月推出其修正法案,并于6月开始生效。2006年对其再次进行了修订。《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的目的在于改正自由排放行为: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及全体国民的主体作用,为今后达到6%减排目标的对策建立基础。在此前提下,该法律要求日本政府制定《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规定各类温室气体减排量目标、应实施的各项措施,及国内各机关团体应采取的对策。该法还规定2004年与2007年分别对计划的实施成果进行审核并进行修订,以确保完成对《京都议定书》的承诺。2010年3月日本内阁提出《地球温暖化对策基本法案》,并提交国会审议,该法案旨在在减排温室气体、降低温室效应对地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同时,通过尽可能降低能源供给对化石燃料的依存程度、率先促进能源供求方式和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实现经济发展、稳定就业、能源供给和保护地球环境,保护当前及未来国民健康生活。

    新西兰是比较早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附件一缔约方,其法案的修正及补充工作也一直在进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法律政策体系。2002年新西兰通过了《气候变化应对法案2002》,该法案也为新西兰建立温室气体交易体系(ETS)提供了实施、操作及行政管理的依据。2009年12月新西兰的《气候变化应对法案(ETS适当修订)》得到新西兰皇室批准。新西兰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案2002》一是为新西兰建立一个可以使其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下履行义务的工作框架体系;二是明确履约的权利以及制度。

    英国是一个岛国,气候多变,资源不足,很重视可持续发展。2006年10月英国政府宣布其即将发布气候变化的法规。气候变化法案草案在下议院提出,于2007年接受了立法前的详细审查和修订后被提交上议院。2008年11月26日该法案得到英国皇室核准开始实施。英国《气候变化法案》一方面用法律的方式承认气候变化问题,另一方面旨在推动英国向低碳社会转型。《气候变化法案》的核心在于确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目标,预期《气候变化法案》在2020年实现中期目标,在2050年实现最终目标。

    美国温室气体减排法案动向也值得关注。2009年5月15日《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由众议院气候变化民主党提名人亨利·维克斯曼(Henry Waxman)与爱德华·马基(Edward Markey)共同提出。在6月26日以219对212票的微弱多数,在众议院通过。2010年5月12日,民主党参议员约翰·克里(John Kerry)和独立参议员乔·利伯曼(Joe Lieberman)发布了参议院版气候法案草案《美国电力法案》,该法案旨在保障美国的能源安全与独立,促进国内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就业。虽然目前法案最终得以通过的可能性依然难以预测,但该法案的产生是有一定的意义和积极作用的。

    虽然目前澳大利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占全球排放量的1.5%左右,但澳大利亚却是一个易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澳大利亚也是人均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这也对其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造成较大的压力。尽管澳大利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也提出了《碳污染减排计划法案》,但在2010年4月27日,时任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宣布,由于难以在国会获得足够的支持票数,以及考虑到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进程的迟缓,政府决定暂缓将该法案提交国会审议。该法案旨在通过建立排放限额与排放许可交易制度,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一是在于为实现澳大利亚在UNFCCC框架下的义务和责任;二是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有效反馈;三是对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达成采取行动。

    二 各国气候法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

    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制定了以《地球温暖化对策推进法》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京都议定书目标达成计划》、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本部、抑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森林等吸收作用的保护及杂项等,共六章,33条款项。其总体思路为:按照6种温室气体的增温潜势当量计算出总排放量,据此规定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及国民的减排责任;之后由内阁确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基本方向、各主体应采取的措施和相应计划;最后由各实施单位落实制定的排放计划和措施,并在此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