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一 驻马店市文化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发展,多次召开文化发展工作会议,组织文化调研,制定了加快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
1.文化产业初具规模
随着驻马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精神文化的消费需求也不断增强,促进了驻马店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驻马店市文化产业门类比较齐全,初具规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重要。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文化机构603个,民间表演艺术团体364个,社会文化团体达到144个,广告公司76家,从事文化专业生产的人数达4047人。文化产业的产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6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69219万元,占GDP总量的2.96%,比上年同期增长0.01%,全市文化演艺业资产总额达到8000万元。门类齐全、初具规模的文化产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重要,已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2.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改善
全市各类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193个;各类公共图书馆10个,总藏量55.2万册;各类博物馆、文物机构12个,藏品25000件。市、县、乡三级文化机构已具规模,形成体系。2000~2006年,市县财政专项投入4500万元对文化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等进行了建设、维修和改造。同时,市政府投入5580万元建设新馆(图书馆、博物馆两馆合一,共3.4万平方米),对老馆也进行了装修改造,新馆预计2009年投入使用。市财政先后投资200万元,重点实施了建馆以来的库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监控设备和防虫防蛀工程,从而改善了库藏约2500件珍贵文物的保护条件。市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1.11亿元,在市区内和开发区改建、新建了靖宇广场、新世纪广场、天中广场、会展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既提高了城市品位,又繁荣了文化。
3.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开发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驻马店市古有“天中”之称,全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2处;全市已查明的历史文化遗迹有172处,古墓葬50处,石窟、石刻78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千余处。馆藏文物两万余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座。全市初步挖掘整理出与文物古迹具有同样重要历史价值的神话传说和历史典故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8个类别64个项目,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9个,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1个。泌阳县、汝南县、上蔡县、西平县于2005年12月以来先后被中国文联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别命名为“中国盘古圣地”、“中国梁祝文化之乡”、“中国重阳文化之乡”、“中国嫘祖文化之乡”和“中国冶铁铸剑文化之乡”。驻马店历史上形成姓氏起源有10个之多(如蔡、江、沈、周、吕、房、柏、金、袁、禹)。驻马店市民间传统工艺主要有农民画、剪纸、泥塑、吹糖人、扎彩、打铁花、木刻、缝制布玩具、木偶、麦秆编织、雕花桃核扣等十多种。其中汝南的农民画、王桥麦草画,上蔡的东岸桃核雕花工艺、重阳茱萸绛囊,西平县、遂平县的大铜器和确山县的打铁花都被列为第一批148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主要有社火、秧歌、民居、庙会习俗等,其中上蔡县的“重阳节”民俗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戏剧剧种有豫剧、越调和曲剧以及稀有剧种“杠天神”、“丝弦道”、“罗戏”、“卷戏”等。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开发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4.群众文化的兴起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搭建了平台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逐渐高涨,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街道文化、乡村文化、节日文化等文化活动红红火火,群众文化日渐兴起。2005年,国有和集体剧团全年演出1000余场,观众达到80万人次。各类艺术馆、文化馆举办展览820个,组织文艺活动980次,举办培训班1600次。2006年,全市共举办民间庙会84次,节庆文化活动25次。市文联组织举办了市第一届农村摄影展、农业科技成果摄影展和“崛起的天中”城建摄影展。市书协和各县区书协举行“书法进万家”活动,向市民、农民义写春联活动。市文联、市音协与平舆县委宣传部、县文联一起,给农民兄弟送去了文艺专场演出《春天的祝福》。市曲协深入确山部队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