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舞剧《风中少林》是2004年郑州市为实施河南省委宣传部组织的“郑汴洛文艺精品工程”推出的一部大型原创舞剧,也是河南省文艺史上的首部舞剧,由郑州歌舞剧院精心打造,反复锤炼而成。该剧讲述了一名少林武僧的传奇人生,是一场正气与邪恶的生死较量和一出包蕴东方隐忍之美的爱情悲剧。《风中少林》把舞蹈与武术、现代元素与传统故事、世界流行艺术形式与河南地域文化以及舞美、灯光、音效等多种手段完美地结合起来,故事中融入了艺术、文化、宗教、生活、爱情等丰富内容,是一部具有浓郁中原地方特色的大型原创舞剧。
《风中少林》自2004年10月首次上演以来,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受到了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观者无不感到惊喜和震撼。三年时间里,该剧先后在郑州、北京、上海、台北、深圳、东莞、珠海、济南、香港、武汉、广州、福州、海口、厦门等地演出99场,收入1300多万元,取得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国务委员陈至立、唐家璇,文化部长孙家正等领导观看了该剧之后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2005年11月该剧一举夺得第五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金奖,2006年11月《风中少林》成功入选2005~2006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2007年9月又获得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一 观念创新是《风中少林》成功的前提
郑州歌舞剧院是一个在文化产业化浪潮中诞生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建院伊始,就确立了以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剧目创作、生产、演出始终的全新理念,决心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着力建造一个孕育人才、生产精品、充满创造活力的事业平台,积极探索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的新思路,改变艺术生产、管理和演出方式,确立与其相适应的发展方向,走一条适应精神文明建设需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专业艺术院团发展新路。
二 政策创新是《风中少林》成功的保证
根据省委实施“郑汴洛文艺精品工程”的部署,2004年3月,郑州市委、市政府下达了创作大型原创舞剧《风中少林》的任务。同时,从调整艺术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品位的目的出发,决定筹建郑州歌舞剧院。对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开始围绕《风中少林》的创作、生产,走一条以剧目生产带动剧院建设的发展新路。
郑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歌舞剧院先期进行引导性投资,予以经济扶持。根据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艺术原创、人才引进和培训,为歌舞剧院打造艺术生产、市场经营的平台。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指导,要求歌舞剧院按照塑造艺术品牌、探索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加快探索多元化投资结构,引进社会资本,形成股份制文化产业的新体制。
歌舞剧院在筹建发展过程中,理性回避了现行体制下专业表演艺术院团的困境,把市委、市政府的前期经济扶持、政策指导,作为具有造血功能的投资概念和元素,打造自身品牌,积极运筹体制创新,走属于自己的道路。
三 体制创新是《风中少林》成功的核心
有了政府的强力支持和观念的改变,体制创新就成为《风中少林》成功的核心。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创新主要是突破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不适应艺术生产和艺术生产力发展的瓶颈,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方向、遵循艺术生产规律的崭新体制。为此,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郑州歌舞剧院决定以股份制改革为突破口,探索体制创新,采取股份制运营模式,直接面向市场走产业化之路,力争把歌舞剧院打造成具有鲜明中原特色和一流水准的艺术院团。在股份制改造具体实施中,歌舞剧院利用《风中少林》的品牌效应,在市场化平台上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确定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对固定资产、舞剧项目投资进行资产评估,与河南建业集团、宇通集团共同组建了河南省首家股份制文化产业公司——郑州中远演艺娱乐有限公司,实现了歌舞剧院的股份制改造。完成股份制改革的郑州歌舞剧院全力从事剧目生产、舞台表演、艺术培训等业务活动;中远演艺娱乐有限公司则以市场经营模式从事艺术创作定项、生产项目管理、商业演出代理、市场经营开发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