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这几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围绕“四个中心”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基本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城市规划的各项工作。在“四个中心”的建设中,航运中心是关键和突破口。关于节能减排任务,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是关键所在,也是“治本之策”。关于城市管理创新,实践证明,网格化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原有城市管理模式的一些弊端,但应该看到,仍有一些问题亟待我们研究解决。关于住房保障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文件,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另外,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我们在传达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的同时,和上海社科院的同志们一起交流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也是很有意义的。主要谈以下五方面问题。
一 关于城市规划管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始终坚持城市规划在上海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龙头”和引领作用。2001年,国务院批复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基本发展目标和城市功能定位。这几年我们围绕这个基本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了城市规划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了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上海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以来,上海城市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机遇。首先,确定的人口规模和实际状况存在差异,变化很大。当时确定的人口规模是1600万人,中心城800万人,而2000年“五普”后公布的上海常住人口数就达到了1640万人。这几年人口增长的势头仍然很猛。因此,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时,不能不考虑这个实际情况。其次,随着世博会申办成功,上海出现了新发展机遇,世博园区建设、临港地区开发、虹桥枢纽等重大项目实际上并没有包括在2001年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再次,在城镇规划体系方面,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内容还比较原则,不够完整。我们现在明确的“1966”城乡规划体系(1个中心城、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600个左右中心村)是2002、2003年在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后形成的。
2006年,我们报建设部备案的上海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实际上就把2001年国务院批复总体规划后到2005年这段时间,针对上海发展的新情况新机遇所作的规划和成果都放进去了。虽然是近期建设规划,但其中很多内容是从长远考虑的,不单单是5年。近期建设规划是对上海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和深化的重要规划成果。现在全市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就是按照这份新的近期建设规划成果进行衔接的。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市域、层次清晰的城市规划体系。上海城市规模很大,为了确保总体规划各项内容“落地”,经过反复研究,我们建立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控详规划—依据控详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五个完整的规划管理层次。其中,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这个规划层次是我们借鉴城市网格化管理新理念新创设的。它介于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目的是承上启下,分解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的各类规划指标,特别是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数量、规模和服务水平,按照网格化理念进行规划细化,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目前,中心城6个分区规划和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全部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了编制总量的50%以上。郊区9个新城、60个左右新市镇中41个新市镇的总体规划和全市中心村布局规划已经完成,一批专业规划和重点地区规划也相继制定。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规划的实施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支撑。上海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规划体制,在规划上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基本思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县两级政府规划事权。制订规划不能每个区县各自为政,一定要强调全市一盘棋,抓好全市统筹。执行实施规划,就要充分发挥区县政府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优势,以区县为主,依据规划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当然,既然区县是实施规划的主体,那么就不能自己执行、自己监督,这就要强化市政府层面的监督权。因此,市人大在修订规划条例时明确,如果区县政府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在整改以前将收回其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这条规定已经在实践中运用,取得了很好的管理效果。
总体上看,上海城市规划工作逐步实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从比较传统和被动的管理,转向更加主动和前置的管理;从偏向中心城和局部地区的规划管理,转向更加注重市域全覆盖、系统化的规划管理;从偏重形态规划和项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紧密结合的综合管理;从比较依靠个人素养、知识、能力进行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管理。
同时,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