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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混业经营 从组织创新到制度创新

    作者:刘忠燕 钟冠华 出版时间:2009年05月
    摘要:

    本课题以区域经济与区域金融理论为指导,提出了滨海新区金融综合经营的模式。笔者认为拟建立的滨海新区金融控股公司应该是一个覆盖金融业各个领域的全方位纯粹型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不经营任何金融业务,控制包括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渤海财产保险、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渤海证券、北方国际信托、天津信托等区域性金融机构。该模式可以通过股权置换、剥离实业集团控制权、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防护系统等路径实现。

    Abstract:

    This topic takes the regional economic and the region finance theory as the instruction,proposed the Binhai newly developed area financ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attern. Think of the Binhai newly developed area finance holding company should be a financial industry in various fields covering the full range of pure financial holding group. The parent company does not carry on any financial business,control including the Bohai Bank,Bank of Tianjin and Tianjin Rural Cooperative Bank,Bohai Property Insurance,Heng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Bohai Securities,Northern International Trust,Tianjin Trust and other reg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is pattern may come true by the path of replacing stockholder’s rights,peeling industry group domination,structuring resource share platform,structuring protection system and so on.

    滨海新区的金融综合经营是区域经济背景下金融制度的创新,作为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其对于加快滨海新区的金融改革与创新、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以及促进东、中、西部地区互动和全国经济协调发展至关重要。而滨海新区金融综合经营模式选择、实施路径和风险控制,又是滨海新区金融综合经营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一 滨海新区率先推进金融综合经营的战略意义及定位

    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另一种是综合经营、全方位管理。综合经营也称为混业经营,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综合,即金融企业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保险代理等。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通常包括五层含义:商业银行与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分离;长、短期金融业务分离;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政策性金融业务与商业性金融业务分离;银行业务与其他非银行业务分离。在上述五个层次中,对经济和金融影响最大的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分与合。因此,在混业经营中最为人们所关注的就是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混业。

    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性质几乎完全不同。商业银行是信用中介、支付中介,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主要经营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中介,以证券承购包销和证券经纪业务为基础,由此衍生出项目融资、资产管理、兼并重组、投资顾问等业务。然而,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现实当中,两者的业务往往混淆在一起,难以将其严格分开。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两者经营的都是资金融通业务,难以严格划分开。从历史上看,在部分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如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等银行曾经既经营长、短期资金业务,也经营证券承购、包销业务、金融咨询业务。从现实看,由于金融业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资金融通方式上不断创新,特别是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和网上银行的兴起,为适应客户的多种需求,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业务往往交叉在一起。二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加强,银行必须通过资本市场购买和出售证券调节流通性供求、通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规避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证券交易成为商业银行的一种经常性业务活动。

    然而,一直以来,人们对于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就存在较大的分歧,之所以如此,源于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分与合始终与金融风险联系在一起。因此,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的设计上,分和合的问题也几度变化。

    纵观我们国家30年来的金融制度,主要是基于分业经营的基础上,银行主要承担着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货币市场与金融市场的业务有较为严格的划分,相互逾越视为违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实体经济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已经从传统单一的银行信贷支持,转向多元的直接融资的需求。与此同时,银行业务客观上也需要向更大范围及更深层次拓展,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换趋势事实上已经形成,在实际业务中已经形成多点探索。在这样的趋势下,天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金融改革开放的实验基地,具有在重大改革上的先行先试权,在滨海新区率先推进金融综合经营改革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促进环渤海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005年6月24~26日温总理到天津考察时指出,把开发开放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环渤海区域及全国总体发展战略中重要的一步棋。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每个区域的振兴与发展,都要有一个中心形成引领和带动作用。例如,英国的伦敦金融城,不仅带动了英国经济,而且成为世界的金融中心;美国的硅谷作为美国的高科技中心,带动了美国经济的复苏与发展;我国珠江三角洲是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而长江三角洲是以上海浦东新区为龙头兴起的。天津滨海新区位于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位置,背靠京津,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是我国北方大陆桥的重要出海口,是京津冀都市圈的海上门户,内陆腹地广阔,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增长潜力巨大。通过新区金融综合经营可以大量引进外资,促进天津经济发展,同时有助于发挥环渤海地区的区位和产业优势,促进这一地区加快开放,更好地融入国际经济,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