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3月 |
城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过程,是近现代以来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引擎。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对于以河南为主体的中原经济区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原经济区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以城镇化带动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三化”协调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一 城镇化发展现状及其评价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河南城镇化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演变轨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逐步增强。但与全国尤其是与沿海省份相比,城镇化水平仍比较低。新的时期,河南城镇化正在转变发展方式,向新型城镇化迈进。
(一)河南城镇化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受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河南城镇化发展呈现出不平衡发展的特点。纵观整个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起步、停滞、恢复、快速发展四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之初,河南工业十分落后,工业化程度低下。1949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65万人,城镇化率仅为6.3%。当时,河南仅有12个城市,其中,10万人以上的城市只有开封一个,5万~10万人的城市6个。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河南城镇化在一个起点极低的基础上逐步展开,新建了平顶山、三门峡、焦作(由矿区改为市)、鹤壁四座新城,重点建设了洛阳市,扩建了郑州、新乡两个城市,城市总数增加到16个。到1957年,河南城镇化水平达到9.3%,比1949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38个百分点。
2.停滞阶段(1958~1978年)
1958年到1960年间,受“大跃进”极“左”思潮的影响,全民大办工业,工业生产大幅度上升。随着工业生产的异常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城镇人口骤然膨胀,导致了“过度城镇化”现象。受1959年到1961年期间自然灾害的影响,从1961年开始,政府全面调整经济发展政策,城市实行“精兵简政”,压缩城镇数量和城镇人口,精简职工,出现第一次“逆城镇化”现象,1965年,河南省城镇化水平仅为11.2%。1966年到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及其经济工作指导思想的失误,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城镇化进程止步不前,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及其他城市人口上山下乡,不少干部被下放到农村,导致城市经济明显衰退,城市人口机械增长已成负值,出现第二次“逆城镇化”现象,城市发展缓慢,全省城镇化基本处于停滞阶段。“文化大革命”后期,随着大批知青返城,城镇化水平才开始有所回升。到1978年,河南城镇化率仅为13.6%,与1957年相比,21年间城镇化率只提高了4.3个百分点。
3.恢复阶段(1979~1992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有企业焕发了青春,得到很大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纷纷产生、迅猛发展,为全省经济注入了活力。1980年国务院制定了“严格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镇化发展方针,河南确定了优先发展小城镇的改革思路。1984年中央颁布了新的户籍管理政策,允许农民自带粮食进城务工经商,并且调整了60年代以来的市镇建制标准,从而使城镇数量迅速增加。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使乡镇企业得到迅猛发展,有力支持了小城镇的快速发展。但在制度上,没有及时从政策和体制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大量的农村人口仍然被禁锢在土地上,城镇化发展速度仍然缓慢。到1992年底,全省城镇化水平为16.2%,较1978年提高2.6个百分点。
4.快速发展阶段(1993年至今)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此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到一个新时期。1993年3月,省委提出要形成“十八罗汉闹中原”的局面,将巩义、偃师、禹州、邓州等18个县(市)确定为改革、开放、发展的“特别试点县(市)”,赋予其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特殊政策,促使其实现超常规、大跨度、跳跃式发展,以活跃县域经济,带动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1996年省六次党代会提出继续发展大城市,大力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2003年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提出把“坚持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三头并举”作为推进河南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