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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食品摊贩抽样调查结果及监管对策研究

    作者:谢敏强 许瑾 李伟 史岚 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摘要:

    本文旨在探讨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并保留地方特色,使之成为城市餐饮中的一道风景线。本研究通过文献检索,梳理概括了我国食品摊贩的现状;抽取了上海部分街道、乡镇,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对地方食品摊贩作了现状分析,借鉴了新加坡食品摊贩的管理经验和上海“爱心帮帮车”的经营管理模式,就我国地方食品摊贩的管理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对策。建议采用综合治理模式对食品摊贩进行有效管理,并提出两种可资借鉴的监管模式,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Abstract:

    This article aims to review the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of food vendors,ensure public food safety and preserve the local characteristics,which makes the landscape of city’s catering. This study used literature search,sorted and summariz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food vendors in China. This research implemented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by sampling of streets and towns in Shanghai. It analyz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local food vendors,and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regulation methods of local food vendors management by referring the management experiences of food vendors in Singapore and management models of the “Charity Help Car” in Shanghai. We suggested to implement integrated governance model for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food vendors,and proposed two regulatory approaches to protect public food safety.

    食品摊贩,是指临时占用道路或露天公共场所,以借助简易工用具、设施、活动摊架等方式,从事食品经营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人。其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并迅速发展,由此带来诸多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各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高度重视。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食品摊贩由来已久。食品摊贩凭借其食品价格低、供货便捷等特点,在工作节奏日益加快的城市生活中,拥有不可忽视的消费群,成为大众餐饮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食品摊贩卫生状况相对较差,具有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患的高危因素,成为各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位阶形式明确地方人大建立食品摊贩的监管制度。各地依据该法授权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加快食品摊贩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和立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地方政府对食品摊贩的有效管理。

    一 我国和新加坡食品摊贩管理情况

    (一)我国地方食品摊贩管理现状

    据相关资料统计分析,1998年,在中国庞大的食品从业人员中,40%以上的人员从事食品摊贩,[1]人数为800万~1200万。[2]2005年,我国食品摊贩的年产值约超过400亿元。[3]由此,食品摊贩已成为大众化餐饮的重要组成部分。检索相关文献,我国食品摊贩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无证经营现象普遍,监管难度大。由于食品摊贩流动性大,且经营成本低,摊贩通常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规避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管,致使行政管理部门难以掌握食品摊贩的实际情况。有四篇文献共调查食品摊贩699家,[4]其中无卫生许可552家,占调查总数的79%。

    二是食品加工设施简陋,环境脏乱。食品流动摊贩常常设摊点于马路边、学校门口、集贸市场内,摊贩设施比较简易,其很难获得充分的饮用水水源和下水设施,厨余垃圾随意堆放,周围尘土飞扬,大部分摊位均没有有效的防尘、防蟑、防蝇设施,给食源性疾病传播创造了条件,生熟容器不分,存在交叉污染隐患。

    三是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存在中毒隐患。食品摊贩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进货渠道不正规,原料无索证,而且人员素质不高,对食品安全的辨识能力不强,埋下食物中毒的隐患。

    四是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差。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大多较低,多数未进行过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时不穿干净的工作衣帽,不注意食品卫生的要求。

    五是餐饮具消毒无保障。食品摊贩经营一般面积较小,无法设立专用的用具洗消间或洗消池,一些地方的市场内上、下水设施不足,再加上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人员少,工作前对加工用具的消毒得不到保证。

    六是细菌污染现象严重。1991年10月,FAO与我国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合作,开展中国城市食品摊贩卫生管理的研究,大连市中山区是研究现场之一。1992年4~7月基线调查结果表明,销售点烧鸡、猪头肉合格率分别为31.25%、25.00%;本次现场调查和监测的资料显示,大连市中山区熟肉制品加工点的猪头肉微生物污染现象突出。[5]

    (二)新加坡食品摊贩管理经验

    新加坡是东南亚地区的著名旅游城市,也是世界上环境卫生最整洁的城市之一。新加坡游人众多,当地风味小吃品种丰富。小商小贩曾经是新加坡卫生的一个难题,针对这一现状,新加坡推行了小贩中心(Hawkers Centers)的做法,即把这些商贩集中起来,定点管理。每个小贩中心有上百个铺位,建筑美观,由政府投资兴建,归国家环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的小贩处(Hawkers Department)管理。通过这一制度,分布于全国的小贩中心既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同时也达到了卫生标准,确保了食品安全。

    1.历史沿革

    (1)随意设摊阶段。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也曾是一个小商小贩随意设摊的国家,这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等问题。与大多数东南亚国家一样,新加坡的街头摊贩中,出售食品的摊贩所占比例最高。1968年,政府对街边小贩进行了登记,总数达18万家之多。

    (2)加强管理阶段。1971年,新加坡政府开始推行街边小贩迁徙计划,并于1986年全面完成。该计划指示建屋局在组屋区内规划建设小贩中心,以优惠的津贴接收街边小贩,如一般要收600元摊位费的摊位以200元左右的价格出租给小贩。新加坡政府通过向街头摊贩发放牌照、建立小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