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一 长株潭城市群“四化两型”建设进展
1.“两型社会”建设总体进展
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以“两型社会”建设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方向和目标,大胆探索,锐意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实质进展。
(1)推进机制初步建立。一是省里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协调委员会,建立了专门研究试验区工作的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及考核、督查制度。二是各市为实施主体,先行先试,将改革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以市场化推进改革,组建了湖南投资发展集团、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两型”产业基金和长株潭“两型”城市发展基金等多个市场化的投融资平台。四是省委、省政府颁发了70多个文件,省人大出台保障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决定,颁布实施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五是在全国率先编制“两型社会”建设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两型”产业等六大标准,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地方技术标准,初步建立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六是已有34个部委、71户中央企业在试验区布局实施了50多项改革试点,形成了国家部委聚焦试验区的新局面。七是全民参与,广泛开展“两型”机关、园区、企业等十大“两型社会”创建活动。
(2)规划体系初步形成。以规划统领“两型社会”建设,精心组织编制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标准、国际视野的各类规划,形成了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规划体系。一是顺利完成了试验区总体方案编制,并按“两型”要求提升了《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二是在完成顶层设计基础上,省里牵头编制了12个专项改革方案和16个专项规划,各市、县编制了实施方案和下位规划。湘江流域治理、环境同治、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布局、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综合交通、水利、信息同享、投融资、空间开发与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项专项规划陆续编制、提升。三是配套出台了五大示范区总体规划、“3+5”城市群“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启动八市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和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
(3)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省人大颁布了《关于保障和促进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其中在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省、市政府和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核心生态保护区的保护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国第一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在长株潭全面推行,全国首个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正式出台等。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加速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软环境。
(4)机制创新全面展开。一是全面推进公共设施节能,探索资源节约示范机制。出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工作要点等文件,启动大型社区、公共设施的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全面实施长株潭公交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试行分质供水和阶梯式水价制度,建立绿色电价机制。二是探索环境保护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施环境污染责任强制性保险试点,对流域内51个市县实行省级财政生态补偿,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株洲清水塘治理、湘潭环境立体监测都作出了示范。创造了农村环保自治模式和“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三是将园区用地效率纳入新型工业化考核,制定市州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四是率先在全国出台行政程序规定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行政权力“阳光化”运行,实施审计“四分离”改革。五是加快统筹城乡规划,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对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形成了“两转变一纳入”、“两退出两获得一保留”、“四变三集中”等模式。
(5)基础建设加速推进。一是武广高铁通车,沪昆高铁(湖南段)进展顺利,“3+5”城际铁路已开工建设长株潭线,长沙—益阳—常德线、长沙—浏阳线正在紧张设计和论证。二是芙蓉大道、红易大道通车,七纵七横城际干道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完成“通畅通达”工程,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