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环长株潭(3+5)城市群建设,是我省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重要战略,是湖南对接国家战略的重要支点。可以预见,在“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将是湖南发展中的重要引擎和突出亮点。百年建筑,千年城市。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后要加快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就必须运用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借鉴现代城市规划的典型范例及有益启示,进一步加强顶层规划设计,以保证环长株潭城市群健康发展。
一 现代城市规划的典型范例及有益启示
1.新加坡的城市规划及有益启示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海峡出入口,由一个本岛和60个小岛组成,东西约42公里,南北约27公里,总面积704平方公里,总人口450万。自1965年独立以来,经过两代人的艰苦努力,新加坡人创造了众多发展奇迹,建设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型岛国。
新加坡因其国小人多,所以尤其重视城市规划,旨在通过科学规划,既能解决近期建设需要,又能为长远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从建国初期开始,该国即高标准、高起点开展城市规划的编制与研究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科学、严谨、规范的规划编制、规划执行、规划管理体系,为新加坡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的规划支撑。其城市规划主要有两个层次,即概念规划和开发指导规划(原称总体规划)。
概念规划(Concept Plan)是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制定长远发展的目标和原则,体现在形态结构、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图只是示意性的,并不是详细的土地利用区划,不足以指导具体的开发活动,因而不是法定规划。1971年的新加坡城市概念规划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帮助制定的,1991年,新加坡对其第一个城市发展概念规划进行了调整。几次编制的概念规划是一脉相承的。1991年概念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卓越的热带城市,2001年概念规划提出的目标是21世纪的世界级城市。2001年新加坡概念规划(The Concept Plan 2001)提出了几个方面的规划要点:在熟地建设新组屋;高楼城市生活更多的休闲选择;商业用地更加灵活;形成全球的商业金融中心;建设更加密集的轨道网络;更强调各地区的特色。由此可见,新加坡的概念规划是一个创新、弹性的规划形式,以城市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为规划导向,其目的是用以提供给城市决策者以及城市居民谋求对城市发展的共识。
总体规划(Master Plan)在20世纪60年代曾经是新加坡的法定规划,作为开发控制的法定依据。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制定土地使用的管制措施,包括用途和开发强度,以及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建设的预留用地。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发指导规划逐步取代了总体规划,但是二者的内容实际是一样的。总体规划实际上是55个分区详细规划的拼图,是市区重建局在完成55个分区规划后再编制的。该规划以土地使用和交通规划为核心,根据概念规划的原则和目标,制定土地用途、发展密度和高度、交通组织、环境改善、步行和开敞空间体系、历史保护和开发等方面的开发指导细则和控制参数。这种规划类似于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对于具有重要和特殊意义的地区(如景观廊道和历史保护地区),以及开发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还需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非法定的地区规划甚至是详细规划,即发展指引图(Development Guide Plan),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开发控制和引导。
在规划决策方面,新加坡中央政府在公共管理事务中起着主导作用。国家发展部主管形态发展和规划,具体的职能部门是市区重建局,地区政府不具有规划职能。规划法授权国家发展部部长行使与规划有关的各种职责,包括制定规划法的实施条例和细则、任命规划机构的主管官员、审批总体规划、受理规划上诉,并可直接审批开发申请。市区重建局统一负责发展规划、开发控制、旧区改造和历史保护。同时,新加坡政府还设置了总体规划委员会,总规划师(主席)由市区重建局副局长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土地局、陆路交通管理局、建屋发展局、裕廊集团经济发展局、贸易与工业部、国家发展部、国防部、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