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两型社会”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条有效途径,而保障改善民生、提高民众幸福指数,则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资源节约型,既指对自然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也指对包括智力资源在内的社会资源的有效培养利用,避免重复建设与重复劳动,杜绝资源浪费及由此产生的对自然社会环境的破坏。环境友好型,既包含了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也包括了社会环境各个系统内部的和谐相处,形成政通人和、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因此,建立科学、透明、公正的民生幸福指标体系,为党政决策机构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检验标准,以及对推动“两型社会”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 改善民生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两型社会”顶层设计的出发点在于让人民群众实现长久的物质和精神富裕,享受尊严而民主自由的幸福生活。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构建的要求与宗旨。这就要求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必须逐步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提高民众生存能力。即让民众过上高质量的温饱生活,享受高品质的自然环境,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获,有事做、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放心食品吃,远离污染与自然灾害。这就需要在城乡统筹改革、公共医疗服务、就业保障、养老保障、收入分配、保障房建设与供给、环境治理与自然灾害防治、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建立保障与提高民众生存的保障体系。
二是增强民众的发展能力。即让民众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民众提高现代生产、技术、创业、管理能力,掌握现代生活基本手段,提升民众的价值判断能力与文化鉴赏水平,全面提升综合素质。这就需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建立全民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加快精神文化设施和产品的创新与创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产品需求;加强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公共道德知识的普及。鼓励“两型”创业与“两型”就业,营造积极向上与文明进步的环境氛围。
三是提高民众的自律自调能力。即让民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调解、自我评判、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激发民众的自主意识,引导民众依法建立积极健康的社会自律、自教、自助、自净机制。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社会组织的功能要素,强化政府引导职能,加强以民间为主体的监督网络,保障民间社会组织在法律框架内健康有序运行,发挥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四是提升民众的参政议政能力。即让民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表达权与参与权。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前提,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通过第三方民意调查等方式,建立民意表达反馈机制。决策与执行中充分尊重民情民意,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把群众意愿落在实处。这就需要公开政府决策程序,及时披露执行过程信息,根据群众意愿调整决策方案与执行方法,最终公布执行结果。要引导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民意调研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与民间政务评议机构,完善民意沟通网络,建立满足群众政治诉求的科学机制,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当家做主的权利。
保障并不断改善民生是“两型社会”建设一项重要的检验标准。“两型社会”建设是否有成效,最终还是要看老百姓满意不满意。不搞重复建设,不搞政绩工程,全面杜绝腐败现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通过科技手段实现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所有资源都创造出最大量的社会财富,实现废物零排放,全面杜绝污染源,这就必然会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通过“两型社会”建设,人民群众工作有保障,创业有前景,劳动有尊严,生活有体面,收入增多,出行便利,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得到丰富,公共安全与食品安全有保障,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理念,充分享受宪法框架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与行动权利,切实享受到改革与建设成果。这样的“两型社会”建设,就一定会得到民众的认可、支持与积极参与,就能取得真正的实效。
二 国民幸福指数与情感倾向
“国民幸福指数”为喜马拉雅山南麓小国不丹所创。21世纪初,第四世不丹国王辛格·旺楚克在印度孟买参加一次国际发展会议,回答相关不丹怎样发展问题时说:“人民的幸福比工业发展更为重要。”此后,此观点陆续为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