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1月 |
土地是发展之基、民生之本,是直接保障人类生存的自然资源。湖南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后备资源稀缺,土地问题始终是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积极探索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新机制,科学开发利用土地,较好地实现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双赢,初步探索出了一条既严格保护耕地又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节地试点示范初现成效。
一 长株潭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的实践
1.进一步完善了长株潭土地利用管理规划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09年9月获国务院批复。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审批,乡级规划修编工作在2010年底全面完成,土地利用将进入依规管理新时期。
二是组织编制长株潭核心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范围涉及长株潭三个市区以及望城、浏阳等14个县(市、区),总面积8448.18平方公里。规划着眼“两型社会”建设,按照“一心”(三市结合部的绿心地区)、“双轴”(长株东线重点发展轴、长潭沿湘江重点提升轴)、“双带”(北部东西综合发展带、南部东西优化发展带)的空间结构,统筹耕地保护、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五个示范区分别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示范区土地利用规划相互衔接,作为试验区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
三是启动长株潭国土规划编制。将充分考虑长株潭的资源禀赋、自然生态、环境容量、人口状况和区域发展等因素,按照“反规划”理念,优先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优先保护山林、水体、湿地、城市群绿心等生态系统,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统筹协调不同行政区和功能区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生态治理等各类用地,形成土地开发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城市群组团式发展新格局。
四是积极探索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长沙等地开展了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整合土地规划、村镇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农村发展规划等,统筹村域内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国土整治、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五是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实行重大规划衔接和审查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规划实施评价制度,积极开展《长株潭国土规划与利用条例》调研论证,拟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规划的地位和作用,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2.大力推进耕地保护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一是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省政府修订出台《市州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省长与各市州长签订新一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增加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考核结果抄送组织部门的规定。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业绩突出的政府与部门给予奖励。
二是创新补充耕地机制。针对长株潭耕地后备资源缺乏的实际情况,实行易地有偿调剂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耕地补充,2009年共安排易地补充耕地2万多亩。切实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对新开垦耕地安排不少于三年的耕种补助资金,对新补划的基本农田安排设施配套资金。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制度,配合省财政改进耕地开垦费拨付方式,并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
3.积极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2009年9月,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和考核办法》,提出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为平台,整体规划,聚合资金,加快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2009年已安排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5个,建设总规模1.65万公顷,省以上投资预算7.1亿元,整合地方涉农资金4.28亿元。预计新增耕地628公顷,节余建设用地指标51公顷,实现土地流转6393公顷、农业产业结构调整6772公顷。
二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一期)已通过国土资源部立项审批,投资预算67亿元,即将组织实施。永州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农田整理重大工程前期论证已经完成。
三是认真开展污染土地治理工作。株洲清水塘重金属污染土地综合利用方案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