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7月 |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党的十七大以来,江苏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坚持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江苏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存在问题、推进路径等逐一进行分析阐述。
一 江苏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展情况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四项权利,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围绕这四个方面,近年来江苏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进展情况可以从如下方面概括。
(一)抓住村委会换届选举契机,大力提升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
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0年9月全面启动,至2011年2月底结束,历时5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省共有15327个村民委员会组织了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达93.77%,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达29.53%。各地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扩大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的范围。全省共有2700个村实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选举”,占17.61%,比上届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苏州市“一票直选”的村高达946个,占选举村的87.59%,比上届提高18.2个百分点。选出村委会成员74715人,其中主任15151人,副主任10201人,委员49363人,提名人数与当选人数的比例分别是6.1:1、5.8:1、4.1:1,做到了好中选优。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非常强,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全省各地在选举期间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和培训选举骨干。各地除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小组会外,还通过印发宣传提纲、张贴标语、拉横幅、村务公开栏、民主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造势,使换届选举的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营造了人人关心换届选举、人人参与换届选举的浓厚氛围。各地分别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系统地讲解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以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程序,使参加选举的所有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全面掌握本次换届选举的新规定、新要求和新特点,为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地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省《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一是对第八届村委会进行了届满审计,并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为选出“双强”型村官打下了基础;二是做到由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其中采用村民会议进行推选的村数1409个,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推选的村数4008个,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推选的村数9910个;三是确立了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同时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逐户、逐人进行登记,本次换届选举有选民3763万人,登记选民3726万人,登记率达到99%;四是引导选民出以公心,将“双强型”人选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同时鼓励村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参与村委会成员的选举。
(二)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法律赋予村民的决策权
村级民主决策机制是由组织形式、决策内容、决策程序等构成的。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须本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参加或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与,涉及重大事项,一般事项可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村级民主决策的内容主要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建设规划、征用土地补偿、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等。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是,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由1/10以上的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