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
本报告通过与五类共16个国家进行历史[1]和当前阶段的比较,研究了中国创新水平的进展和国际地位的变化,分析了中国创新的特点和问题。五类国家中,第一类是先行工业化国家,包括美国和英国;第二类是在“二战”后快速崛起的欧洲工业国,包括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第三类是创新能力突出的北欧国家,包括瑞典、挪威和芬兰;第四类是成功追赶型国家,包括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以色列;第五类是新兴的金砖国家,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
表1 部分发达国家处于中国2011年人均GDP水平的大致年份
一 创新水平国际比较体系构成
本报告从创新基础、创新效率和产业发展三个方面,建立了一套包含15个指标的国家创新水平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国家创新水平比较指标体系
(一)创新基础
创新基础指一国创新投入和产出的水平。创新投入指标包括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企业R&D投入占GDP比重、研发人员占总人口比重。创新产出指标包括专利申请量[2]和论文发表数量。
(二)创新效率
创新效率指单位创新投入带来的产出水平,衡量了对创新资源的利用情况。创新效率包括三类指标:研发经费利用效率、研发人员产出效率和知识产权许可收入支出比。
其中,知识产权许可收入支出比衡量了一国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的广义技术国际竞争力。如果知识产权许可收入支出比大于1,则说明一国是技术净输出国,反之则为技术净输入国。
(三)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指标用于衡量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效果。一是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以此衡量高技术产业的产出水平;二是高技术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值率,以此衡量高技术产业的生产率。
(四)数据来源
数据主要来源于欧盟统计局、世界银行和经合组织(OECD)的国别数据库。国际上对高技术行业的统计开始较晚,大多数创新指标的统计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报告的国际比较的时间范围一般为1980~2008年。
表2 主要指标定义
二 中国创新水平的国际地位
(一)创新基础
1. R&D投入强度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可比阶段投入水平
2008年,中国社会R&D投入强度为1.47%[3],高于意大利和金砖国家,但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以色列全社会R&D投入强度最高,超过4%。芬兰、瑞典、日本和韩国都高于3%;美国、德国和法国为2%~3%。从可比发展阶段看,中国2008年的全社会R&D投入强度低于多数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投入水平,仅略高于当时的芬兰、挪威和意大利(见图2)。
图2 全社会R&D占GDP比重变化
中国企业R&D投入水平比全社会R&D投入表现略好(见图3)。2008年,中国企业R&D投入强度低于多数发达国家当前水平,高于挪威、意大利和俄罗斯,接近英国。从可比发展阶段看,当前中国企业R&D投入水平高于挪威、意大利和芬兰20世纪80年代初期水平,但低于其他发达国家。
图3 企业R&D占GDP比重变化*
2.研发人员比重低于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水平
研发人员是重要的创新要素,智力资源投入反映了一国的增长方式和创新水平。2008年,芬兰、挪威、瑞典、新加坡和日本的研发人员比重都在5000人/百万人以上,韩国、英国和美国在4000~5000人/百万人,德国和法国的研发人员比重为3700人/百万人。俄罗斯在金砖国家中的研发人员比重最高,超过3000人/百万人,接近德国和法国的水平。近10多年,各国研发人员比重变化差异较大。增幅较大的是芬兰、瑞典和韩国等人口规模小于1亿的国家。美国、日本和金砖国家等人口大国增长缓慢或基本稳定。韩国1995年研发人员比重只有日本的一半左右,2008年已经接近日本水平,目前与北欧国家的差距已很小。
中国研发人员比重在过去10多年中增长不快。2008年,中国研发人员比重为1200人/百万人,远低于发达国家,只高于巴西、印度和南非(见图4)。中国2008年的研发人员比重远低于多数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甚至不足韩国1996年研发人员比重的一半。
图4 研发人员比重变化
3.科技产出总量国际领先
1960年以来,大多数国家的专利申请数量保持稳定(见图5)。只有日本、美国、韩国和中国分别从60年代、80年代、90年代初和90年代中后期开始,保持了专利申请量的高速增长。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数据,2011年,中国的专利申请数(中国居民在国内与国外申请之和)达43.6万件,超过了美国的43.2万件,略低于日本的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