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近年来,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不少地方农业从业者呈现“高龄化、女性化、低文化”特征,农业生产经营出现“兼业化、副业化、粗放化”趋势。“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日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明确要求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农业经营主体的状况决定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平,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承包农户的基础上,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大而紧迫任务。
一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现状
我国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按农业生产者类型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六类: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承包农户
承包农户是通过土地承包形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其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业生产最普遍、最基本的经营主体。截至2011年底,全国94.1%的耕地、97.8%的集体林地、73.4%的可利用草原已经承包到户。其中,承包集体耕地的农户有2.29亿户,占农户总数的87%。
(二)专业大户
专业户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包括家庭副业自营户和承包经营户,其经营领域较为集中、生产规模较大。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专业户中又出现了专业大户,如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等。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达到276万户,其中100亩以上的近80万户,其单产水平和增收能力比一般农户高。
(三)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单位,从事适度规模、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并销售品牌农产品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代表了家庭经营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的方向,是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的有效实现形式。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互助经营为特征、社会化服务为内容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截至2012年上半年,全国依法登记的合作社数达60万家,共有入社农户46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8.6%。
(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13万家,销售收入5.74万亿元,企业平均固定资产2300多万元。龙头企业每年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国内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
(六)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已经成为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困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截至2011年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基本实现县、乡全覆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9.5万个,编内人员62.7万人;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17.1万个,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511.7万户;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达2.5万个以上,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农产品批发市场约4500家,职业经纪人600多万名。
总体来看,我国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所有制关系并存、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现代农业经营格局,有力地支撑了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二 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面临的突出问题
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和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时刻,“谁来种地”问题日益迫切。当前,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突出面临以下五个问题。
(一)青壮年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者持续从农村第一产业向城市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不断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