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1月 |
自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部地区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由于起点低、底子薄,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城镇化水平偏低,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等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在中部地区巩固成果、发挥优势、加快崛起的关键时期,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制定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措施。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城市群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体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发展政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中部各省都将城市群作为促进崛起的战略支点。本文根据上述意见,对城市群问题进行讨论,首先界定城市群的概念、内涵及划定标准,然后分析中部地区各城市群面临的问题,再对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趋势进行展望,最后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城市群的概念
尽管政府文件和研究文献中“城市群”已被广泛应用,但是对城市群概念的理解却有着很大差异。笔者认为,城市群不仅是一群城市在一起,而且城市和城市之间还存在内在关系,如总规模、规模结构、职能结构等。为便于后面分析的展开,本部分将简单梳理城市群的基本理论。
自从戈特曼用“Megalopolis”来定义其所长期研究的美国东北部城市群以后,这个古老的希腊词汇也就慢慢脱离了之前种种繁杂的用法,而成为一个专有名词。在国外理论界,用这个词来表示像波士华那样的诸多大城市的集合体已成为共识。[1]然而,当戈氏的城市群理论被介绍到中国时,“Megalopolis”这个词被翻译为“都市圈”、“大都市带”、“都市连绵带”、“城镇密集区”和“城市群”等。虽然从表面看这几种表达形式的物理空间形态差别不大,但它们的内涵和形成机理还是有较大的不同。
“都市圈”的表达就暗含了“首位城市”的含义,圈内的城市中有一个城市的优势明显,城市间的关系类似于“主机—终端”,发展的结果不可能是各城市平等协调发展。同时,都市圈表示的是核心首位城市与周边若干个大、中、小城市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紧密相连,规模相对比较小,[2]是否能发展为城市群还受制于许多因素。“大都市带”的表达虽然克服了“都市圈”的表达缺陷,同时也是英文表达“Megalopolis”在中文里比较标准的对译,但“带”一般指一个狭长的区域,不能包含区域内块状的城市集合体。与“大都市带”的表达相比,尽管“都市连绵带”将更多具有带状特征的城市空间组织形式纳入研究范畴,但它也仅限于表现呈现“点—轴”关系的狭长区域内的城市集合体。而“城镇密集区”的表达虽然克服了上述几种翻译的缺陷,但它只是描述了这种空间组织形式形成的结果,没有体现出形成过程和内在的关系。相比较而言,“城市群”的提法属于城市等级规模体系,其中的城市与城市群之间是“节点—网络”的关系,各城市的地位平等,功能互补。因此,“城市群”的表达方式不仅符合戈特曼提出的“Megalopolis”的内涵,而且也能包含其他几种表达形式的内容,是比较贴切的翻译。
那么,究竟何为“城市群”呢?综合多个专家的研究,我们概括了城市群的定义: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几个特大城市为中心,依托便捷的交通条件,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综合体”。
从城市群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内涵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以一个或几个特大城市为核心
特大城市是城市群的“核心”。特大城市又称为“大都市”,由于城市规模大、经济实力雄厚、辐射带动能力强,所以,对周边区域能形成强有力的影响,形成“都市圈”,所以“都市圈”耦合在城市群之中,没有都市圈就没有城市群。区域内几个特大城市共同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其区域范围不断扩大,一体化趋势凸显。如美国波士华城市群中有纽约、波士顿、费城等特大城市,北美五大湖城市群中有芝加哥、多伦多等特大城市,日本东海道城市群有东京、大阪、名古屋等特大城市,英国中南部城市群有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等特大城市,欧洲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