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9月 |
“狂欢节精神”历来是中国学术界讨论的重要问题。巴赫金的著作《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被介绍到中国以后,便在文学理论界、民俗学界和人类学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学者纷纷用这一理论对照中国的本土节日,在群体性的民众广场娱乐活动中探讨节日时间与日常时间的差别、民间社会的组织形式、利益诉求与合作方式等问题。然而狂欢节(Canival)作为一种欧洲本土节日,欧洲民俗学者对它的研究也可谓汗牛充栋,已有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发掘它的意义。这其中,法国民俗学、宗教人类学家丹尼尔·法布尔(Daniel Fabre),结合民俗志田野调查与历史文本分析,不仅在研究思路上接近中国民俗学者的一贯方法,而且提出了许多颇有建树的观点,值得中国学者吸收借鉴。[1]他对狂欢节的研究涉及面颇广,不仅有从语源学、古代天文历法、地方方言与天主教圣徒神话等方面探讨狂欢节之历史,[2]也有与摄影师合作,实地调查记录的民俗志文本(Fabre,1977)。本文无意详述他研究狂欢节的具体内容,而将重点放在学术史争论上,介绍丹尼尔·法布尔阐释“狂欢节精神”时的理论视角、研究方法与主要观点。
一 丹尼尔·法布尔其人
丹尼尔·法布尔自1976年起开始在图卢兹三大教授社会学。1978年,他和考古学家让·吉兰(Jean Guilaine)一起,在图卢兹组建了农村社会人类学中心,后更名为图卢兹人类学中心,法布尔一直担任这个中心的主任,直到1997年。自1989年起,他被选为法国高等社会学学院欧洲人类学专业的主任。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他还曾担任法国文化部民族学与遗产学委员会主席。1999年,他开始在罗马二大(I’Université de Roma-Tor Vergata)教授宗教人类学,重点研究宗教神圣性向政治与文化中的传递。2000年,法布尔与十几位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同事一道,在法国文化部的直接支持下,创建了文化制度历史与人类学实验室。从2004年到2008年,他成为法国国家科学院(CNRS)国家科研委员会人类学专业的主席。
在近40年的学术生涯中,丹尼尔·法布尔的研究方向集中在口头文学、狂欢节、农村社区以及日常书写的人类学上,他的研究兴趣还包括宗教启蒙理论、现代艺术家与作家的崇拜形式、艺术与文学人类学、欧洲民族学视角的历史等。[3]
二 法布尔的起点:欧洲的狂欢节研究
在《狂欢节的世界》一文中,丹尼尔·法布尔将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欧洲狂欢节研究总结为两条路线:古典式的历史研究与功能主义式的研究。
第一类研究重在钩沉历史、寻找狂欢节的“演变”轨迹。[4]例如,将中世纪狂欢节和现代狂欢节的源头,一直上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的酒神节与农神节上去。有时,这种上溯可能是比较随意的,因为这些古代节日与狂欢节相比,在仪式上并没有同样的结构,甚至也不是同样的日期,但同处于希腊—拉丁文化中,节日行为上都有放浪形骸、纵情声色的特点,都表现出与日常秩序的截然不同乃至断裂,故常常被早期历史民俗学家们置为一类。由于这种“溯源”性的对比,这类学者常常会采取一种普遍性、公式化的解释,即把所有这类节日都看作日常秩序的“颠倒”(inversion),故而一切日常生活中不可能的行为,在此时都有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观点把狂欢节看作“梦境”一般的存在,是一场游戏、一次集体想象,或是一种笛卡尔意义上的“无理性的动物性”。如果日常生活是“秩序”的话,狂欢节就是“无秩序”,是“颠倒的世界”。因此,这类研究往往无法提供对具体问题的解释。例如,它无法解释为什么在17~20世纪的朗格多克地区,狂欢节是绝对男性化并且排斥女性的。狂欢节的许多方面都表明,此时人们不仅贬低女性,甚至也贬低对爱情的渴望。这不仅不是对日常秩序的“颠倒”,反而是对日常秩序的夸张性强调。
第二类研究是心理功能主义(fonctionnalisme psychologique)的。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受英国功能学派影响,法国出现了一大批功能主义式的民俗志作品。这些作品开始描写具体时间、空间内的节日仪式与节日过程,但由于同样寻求一个普世性的解释,故而常会不自觉的回到弗雷泽式的立场:狂欢节提供了宣泄的机会,但增加解释说,其功能是维持社会稳定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在这样的研究潮流中,只有范·根纳普(van Gennep)坚持从经验观察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