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年06月 |
道家是中华民族原创性的哲学与人生思想体系,其所蕴含的责任心理思想是中国人责任心理结构认知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在当前心理学研究日趋本土化、文化化的潮流语境下,准确廓清道家文化传统中有关责任本质内涵之视阈,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人格等领域相关研究的构念效度,而且是实践推动伦理道德规范的自律性升华、促成整个社会范围内人格境界提升与完善的重要步骤。
一 责任意识与道家传统
责任意识,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心理现象,其形成是社会成员在生活实践中对外在价值观与行为约戒加以内化认同的结果。任何责任意识的确立,因总与某种具体社会形态中的伦理信仰积淀相关联,而蕴有了典型的历史文化建构品性。这又进一步使得责任意识的维护、培育成为特定文化传统绵延承续的精神保障。
在中国思想史上,以老庄为代表的先秦道家针对“周文疲弊”这一社会现实,依循“宇宙—社会—人生”由外而内、“推天道以明人事”的论证逻辑,立足于“有无相生”的本体论和“法自然”的行为价值观,借助批评儒学维护礼乐道统的刻意行为,致力于为世人开出一条“不为物役”“贵生保真”的人生道路。其中,他所强调的“尊道贵德”“无为自化”的为政方略,“顺任自然”“贵己重生”的涵养精神,“包容天地”“等视万物”的经世境界,恰似一条缄默的理性主线,在国人的心灵中演绎出一种不受成见桎梏、尊重生命真性的意境高远的超越性责任意识。
方东美先生在评价原始道家哲学时即认为:“像神仙之学、方士之术、黄老之术、黄生之学,一直到后汉以后到北魏时代的所谓‘道教’,则是另一种东西,虽然也号称与道家有关,但是没有哲学智慧。”[1]因此本文仍以先秦老庄哲学为考量论述之主干。
二 道家责任心理思想的立论之基
不同于西方概念明确、学科归类清晰的科学理性思维,中国思想中传统的问题论证形式向来秉持“用中显体”“体用不二”的整体性思维逻辑。钱穆先生在谈及中国文化的这一特点时也承认,“中国思想,常见为浑沦一体。极少割裂斩截,专向某一方面作钻研”[2]。这决定了对于责任心理中此类关涉人伦日用的文化主题,只能返回至道家经典文本及其历史语境中,借助对话来澄清其内含的理念命题。以此出发,本文认为,责任心理作为道家文化衍生的一种重要品质,导源于传统“有无相生”的道体论形而上学和“自然”“无为”的伦理价值观念。道家先哲以“正修若反”式的“两行”方略和吊诡式的语言表达,将抽象的形上之道贯通于宇宙人生,从而为超越僵化的责任教条束缚,实现更高层次社会、人生责任之整合守护,铺设了理论前提。
1.“有无相生”的道体论形而上学
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家较早对宇宙本体论、认识论等形而上学主题进行了系统的思考,其哲学理念的身影已深深印刻在了中华文明历次文化融合的高峰之中。陈鼓应先生依中西哲学互镜而提出的“道家主干说”,即明确将道家天人之学置于中国哲学的主体位置,认为“中国的哲学突破始于道家”[3]。
“道”是道家理论用以说明事物生灭变化规律的核心概念。《老子》有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然而,“道可道,非常道”,传统实体指称式的言说方式极易造成对于“道”之真意的臆断歪曲。“两行”最早见于《庄子》,《齐物论》中言及“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5]。在《老子》《庄子》行文中,处处可见这种“正修若反”的双向思维与言说建构,如“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6];“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7],等等。
在这种言说方式中,“有”、“无”作为相反相成的一个对子,对理解整个道体论形而上学有着独特的意义价值。特别是“无”的概念,《老子》将其放在了“天地之始”的源初性位置,强调“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8],“无”因之具有了与“道”相通的特殊地位。牟宗三先生即断言,“道家是通过无来了解道,来规定道,所以无是重要的关键”[9]。
在实在论的界域内,“有”与“无”是确定不易的对立双方,代表着事物的两种极端存在形态。然而道家却以其特有的生活境界观创生出一种实践的存有论,超越于这种二元对立的理解之上。作为“通贯万物异理之普遍共同之理”[10]的形上之道,也借助